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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短信平台的消费信息收发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198338.7
  • IPC分类号:H04Q7/22;H04L12/58
  • 申请日期:
    2008-09-05
  • 申请人:
    林阳生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基于短信平台的消费信息收发系统及方法
申请号CN200810198338.7申请日期2008-09-0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2-18公开/公告号CN101370184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Q7/22IPC分类号H;0;4;Q;7;/;2;2;;;H;0;4;L;1;2;/;5;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林阳生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三路东昌南街10号之一801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林阳生当前权利人林阳生
发明人林阳生
代理机构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李德魁;王玺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短信平台的消费信息收发系统及方法,其中所述收发系统包括信息采集装置,用于采集客户资料;信息收发装置,用于发送消费信息至客户端,或者接收来自客户端的反馈信息;以及信息生成系统,该信息生成系统的输入端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输出端与信息收发装置连接,用于发送预设定的消费信息给客户,或者接收来自客户端的反馈信息。所述收发方法是指在客户与消费产品之间建立相互关联,通过设定消费信息的收发条件和内容,当发生具体消费行为时,即可通过信息生成系统自动生成和发送消费信息给客户。本发明的消费信息收发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执行,不需要人为的参与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息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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