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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废弃鲜烟叶为主要原料的好氧堆肥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104739.8
  • IPC分类号:C05F17/00
  • 申请日期:
    2012-04-11
  • 申请人:
    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以废弃鲜烟叶为主要原料的好氧堆肥法
申请号CN201210104739.8申请日期2012-04-11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8-22公开/公告号CN10264312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5F17/00IPC分类号C;0;5;F;1;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23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邓小刚;杨永平;高福宏;彭云;易锋;孔宁川;岳宁;弓新国;孙耿
代理机构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代理人李云
摘要
以废弃鲜烟叶为主要原料的好氧堆肥法,将废弃的低等次鲜烟叶采收后切短至5-10cm,放置2-3天,使其含水量降低,然后按重量百分比,将鲜烟叶70%-80%、腐殖土15%-25%及尿素5%或磷酸二铵5-10%混合,得到混合物料,然后再按重量百分比将千分之一的腐熟剂添加到混合物料中,之后置于敞开式腐熟槽内进行堆肥发酵,堆肥发酵条件为:碳氮比调节为25-30/1,pH7-8;所述腐熟剂为复合微生物菌剂,其成分为细菌50%、放线菌15%和酵母菌35%,有效菌数≥0.5亿/克,水分≤35.0%,pH5.5-8.5;腐熟剂添加后的7天内,每2-3天翻堆一次,之后每5天翻堆一次,堆肥时间3-4周。本发明通过对田间不适用烟叶进行就地腐熟,利用好氧堆肥产生的高温有效灭活田间不适用烟叶所携带的各种病原菌,并进一步加工处理生产出高品质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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