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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发送、传输及接收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10118805.8
  • IPC分类号:G09F27/00;H04N5/00
  • 申请日期:
    2010-03-05
  •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发送、传输及接收方法
申请号CN201010118805.8申请日期2010-03-0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0-07-14公开/公告号CN10177729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9F27/00IPC分类号G;0;9;F;2;7;/;0;0;;;H;0;4;N;5;/;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郝建伟;靳国荣;常吕伦
代理机构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代理人李顺德
摘要
本发明涉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应用技术。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发送、传输及接收方法,解决现有技术中数字电视广告的发送、传输及接收不具备灵活性、效率低下的问题。其技术方案的要点是:a.使用广告素材综合管理系统,导入广告素材,生成广告描述信息和数据流;b.将广告描述信息作为私有描述子嵌入到节目特定信息或业务信息的标准表格中,并形成新的数据流;c.将步骤b中生成的新的数据流进行复用并在传输网络中传输;d.机顶盒终端从所述数字电视传输网络接收广告数据。本发明将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广告素材进行分装、发送和接收,实现了数字电视广告业务的多媒体化,为运营商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易管理、易扩展的高效增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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