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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中的视频分享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715636.X
  • IPC分类号:H04N21/27;H04N21/472;H04N21/845;H04N21/858
  • 申请日期:
    2013-12-23
  • 申请人: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智能电视中的视频分享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310715636.X申请日期2013-12-23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4-03-19公开/公告号CN10364799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7IPC分类号H;0;4;N;2;1;/;2;7;;;H;0;4;N;2;1;/;4;7;2;;;H;0;4;N;2;1;/;8;4;5;;;H;0;4;N;2;1;/;8;5;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427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发明人闫磊;杜书印
代理机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邸建凯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智能电视中的视频分享方法及系统,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智能电视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接收对当前播放的视频进行截取的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指令包括截取当前播放的视频的截取开始指令和截取结束指令;根据接收到所述截取开始指令以及截取结束指令时当前视频的播放进度,获取被截取的视频片段在当前视频中的开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将所述当前视频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开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上传到服务器,以便所述服务器生成关于被截取视频片段的分享链接,并将所述分享链接提供给用户。通过本方法,可以将智能电视播出的视频节目中任意的精彩片段以链接的形式分享,提高了智能电视中视频分享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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