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保证电子商务前后端相一致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164677.3
  • IPC分类号:G06Q30/00;G06Q20/40
  • 申请日期:
    2015-04-08
  • 申请人:
    柳州市润博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保证电子商务前后端相一致的方法
申请号CN201510164677.3申请日期2015-04-08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6-24公开/公告号CN10473241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Q30/00IPC分类号G;0;6;Q;3;0;/;0;0;;;G;0;6;Q;2;0;/;4;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柳州市润博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鹧鸪江路15号8#54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柳州市润博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柳州市润博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苏桥;张增芳;张媛
代理机构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郭官厚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更加可靠的用于保证电子商务前后端相一致的方法。所述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和客户端;所述的客户端包括买家客户端、卖家客户端、第三方监管客户端和远程协助验货师客户端;本发明创造性的引入了人工辅助验货,这个针对一些大型商品或是贵重商品买家可以采用人工辅助验货的方法,即找到与产品最近的验货师请他代为去现场验货。而买家在购买商品时还需要再次通过指纹等形式再次确认身份,也防止了买家到时以不是本人操作,账号被盗等为由拒付商品款项;因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三方共赢的方法。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