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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的节目等级限制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025264.8
  • IPC分类号:H04N5/445;H04N7/16
  • 申请日期:
    2006-03-30
  • 申请人:
    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无线电视的节目等级限制方法
申请号CN200610025264.8申请日期2006-03-30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10-03公开/公告号CN10104781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45IPC分类号H;0;4;N;5;/;4;4;5;;;H;0;4;N;7;/;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34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全顺玄
代理机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王月珍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线电视的节目等级限制方法,本发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1步骤,向AVI文件的头(Header)中未使用的部分插入等级信息;第2步骤,当用户要求再生AVI文件时,读取出上述等级信息;第3步骤,根据上述读取出的等级信息与已指定的等级的比较结果,允许或不允许再生上述AVI文件。本发明的无线TV在无线接收并再生个人电脑内所存储的动影像节目时,切实限制青少年收看有害节目,从而能够防止青少年因有害节目冒然裸露而致使情绪发展受到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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