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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焦比光学变焦镜头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10112598.2
  • IPC分类号:G02B15/163;G02B7/04
  • 申请日期:
    2009-09-30
  • 申请人:
    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大变焦比光学变焦镜头
申请号CN200910112598.2申请日期2009-09-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0-03-10公开/公告号CN10166690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2B15/163IPC分类号G;0;2;B;1;5;/;1;6;3;;;G;0;2;B;7;/;0;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安宁路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金发;付瑞斯;郑志明;陈俊杰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大变焦比光学变焦镜头具有一个正光焦度的前固定透镜组G1,和配置于前固定透镜组G1的像侧的具有负光焦度的变焦透镜组G2,光阑,配置于光阑像侧的具有正光焦度的后固定透镜组G3,以及配置于像侧的最后一组变焦补偿透镜组G4。利用负光焦度的变焦透镜组G2和正光焦度的变焦补偿透镜组G4之间的相对位置变化来实现焦距6-96mm的16倍光学变焦。产品可以实现焦距f=6-96mm,视场角2W=56.8°-3.6°,相对孔径F=1.95,是一种从短焦、中焦到长焦焦距可变的16倍大变焦比光学变焦镜头。该镜头匹配相应的摄像机,可以通过改变光学变焦镜头的焦距清晰监控远近不同距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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