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 |
申请号 | CN201210492442.3 | 申请日期 | 2012-11-27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9178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3/0484 | IPC分类号 | G;0;6;F;3;/;0;4;8;4;;;G;0;6;F;3;/;0;3;4;6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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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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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雷振飞;孙伟;李晖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张所明 |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以解决需要手动停止移动终端的使用的问题。其包括: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并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所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所述限定条件,当所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所述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所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本发明实施例可以设置移动终端的限定模式,当限定模式开启,并且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时,可以在不需要人工参与的情况下,通过锁定屏幕或者禁止执行应用的方式自动控制移动终端。
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n背景技术\n[0002] 目前,手机等移动终端在青少年、甚至是儿童这类用户群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不良的使用方法和使用习惯对视力的损害很大。例如,在车辆颠簸的条件下,玩游戏或者看电子书;躺在床上看电子书或上网等,都会造成视力下降。\n[0003] 而且,由于青少年或者儿童的自制力不强,不会注意到在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时对视力产生的损害,而且容易沉迷玩游戏、看电子书等,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通常需要人工提醒并且手动停止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使用,操作较为繁琐,且用户不在其视力范围内时,无法提醒其手动停止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使用。\n发明内容\n[0004]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以解决背景技术中需要手动停止移动终端的使用的问题。\n[0005]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包括:\n[0006] 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n[0007] 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08] 确定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限定条件,当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09] 优选的,还包括:\n[0010] 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开启限定模式;\n[0011] 若移动终端已开启限定模式,则读取步骤为:读取与限定模式相匹配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12] 优选的,限定模式包括:屏幕锁定模式和应用限定模式。\n[0013] 优选的,当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n[0014] 限定条件包括:预置的移动终端的速度和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n[0015] 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包括: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016] 当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n[0017] 限定条件包括:禁用的应用和禁用时间;\n[0018] 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包括:在禁用时间内禁止执行禁用的应用。\n[0019] 优选的,当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确定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限定条件,包括:\n[0020] 读取移动终端中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一参数;\n[0021] 根据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n[0022] 判断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n[0023] 当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限定条件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024] 优选的,第一参数包括:作用力和加速度;\n[0025] 其中,作用力包括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和纵向力,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为移动终端横轴方向的作用力,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为移动终端纵轴方向的作用力;\n[0026] 第二参数包括: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和移动终端的速度。\n[0027] 优选的,判断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包括:\n[0028] 判断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当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小于预置的角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029] 或者,判断移动终端的速度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当移动终端的速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移动终端的速度小于预置的速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030] 优选的,根据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包括:\n[0031] 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32] 优选的,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n[0033] 根据Y=g*sinβ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34] 其中,Y为移动终端的横向力,g为移动终端的重力,β为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35] 优选的,根据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包括:\n[0036] 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纵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37] 根据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38] 优选的,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纵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n[0039] 根据X=g*sinα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40] 其中,X为移动终端的纵向力,g为移动终端的重力,α为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41] 优选的,根据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n[0042] 根据α+β=90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43] 其中,α为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44] 优选的,根据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为:\n[0045] 根据V=∫a*dt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速度;\n[0046] 其中,V为移动终端的速度,a为加速度,t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时间,A>0。\n[0047] 优选的,当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确定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限定条件,包括:\n[0048] 检测预启动或已执行的应用是否为禁用的应用,并检测当前时间是否为禁用的时间;\n[0049] 当预启动的应用是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禁用的时间时,禁止执行预启动的应用;当预启动的应用不是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允许执行预启动的应用;\n[0050] 当已执行的应用是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关闭已执行的应用;当已执行的应用不是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允许继续执行已执行的应用。\n[0051]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包括:\n[0052]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n[0053] 读取模块,用于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54] 判断模块,用于确定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限定条件,当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55] 优选的,检测模块,还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开启限定模式;\n[0056] 若移动终端已开启限定模式,则读取模块,用于读取与限定模式相匹配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057] 优选的,限定模式包括:屏幕锁定模式和应用限定模式。\n[0058] 优选的,当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n[0059] 限定条件包括:预置的移动终端的速度和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n[0060] 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包括: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061] 当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n[0062] 限定条件包括:禁用的应用和禁用时间;\n[0063] 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包括:在禁用时间内禁止执行禁用的应用。\n[0064] 优选的,判断模块,包括:\n[0065] 第一参数读取子模块,用于当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读取移动终端中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一参数;\n[0066] 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n[0067] 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n[0068] 屏幕锁定子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限定条件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069] 优选的,第一参数包括:作用力和加速度;\n[0070] 其中,作用力包括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和纵向力,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为移动终端横轴方向的作用力,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为移动终端纵轴方向的作用力;\n[0071] 第二参数包括: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和移动终端的速度。\n[0072] 优选的,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当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小于预置的角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073] 或者,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移动终端的速度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n当移动终端的速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移动终端的速度小于预置的速度时,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074] 优选的,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用于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75] 或者,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用于根据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纵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根据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076] 优选的,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用于根据V=∫a*dt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速度;\n[0077] 其中,V为移动终端的速度,a为加速度,t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时间,A>0。\n[0078] 优选的,判断模块,包括:应用和时间检测子模块,用于当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检测预启动或已执行的应用是否为禁用的应用,并检测当前时间是否为禁用的时间;\n[0079] 应用控制子模块,用于当预启动的应用是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禁用的时间时,禁止执行预启动的应用;当预启动的应用不是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允许执行预启动的应用;当已执行的应用是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关闭已执行的应用;当已执行的应用不是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时,允许继续执行已执行的应用。\n[0080]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如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n[0081] 与背景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包括以下优点:\n[0082] 在背景技术中,如果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会对使用者的视力造成损害。为避免损害视力,需要人工调整移动终端的使用场景或者停止移动终端在上述情况下的使用。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可以设置移动终端的限定模式,当限定模式开启,并且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时,可以在不需要人工参与的情况下,通过锁定屏幕或者禁止执行应用的方式自动控制移动终端。\n附图说明\n[0083]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流程图;\n[0084]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根据移动终端的作用力确定倾斜角度的示意图;\n[0085]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根据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和时间确定速度的示意图;\n[0086]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结构图;\n[0087]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结构图;\n[0088]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原理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89]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n[0090]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增加了移动终端的限定模式。并且,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可以选择开启或者关闭限定模式。在限定模式下可以设置对应的限定条件和执行操作。当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限定条件时,可以执行符合限定条件下的对应操作;当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不符合限定条件时,可以执行不符合限定条件下的对应操作。\n[0091] 上述移动终端具体可以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等。\n[0092] 下面通过列举几个具体的实施例详细介绍本发明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n[0093] 实施例一\n[0094] 详细介绍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n[0095] 参照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流程图。\n[0096] 步骤100,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n[0097] 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速度、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或者应用的执行情况,如应用未执行、应用已执行等。\n[0098] 优选地,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99] 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开启限定模式。\n[0100] 若上述移动终端已开启限定模式,则上述读取步骤为:读取与上述限定模式相匹配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01] 上述限定模式可以始终保持开启状态,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当上述限定模式始终开启时,可以无需检测限定模式的状态。\n[0102] 上述限定模式可以为移动终端的系统设置模式或者应用设置模式。\n[0103] 步骤102,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04] 在具有可设置的权限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限定模式下设置该限定模式下的限定条件,可以根据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设置限定条件。对应设置的限定条件,还可以设置符合限定条件时的相应操作。同时,在具有可取消设置的权限的情况下,可以将已经设置好的限定条件和符合限定条件时的相应操作取消。\n[0105] 步骤104,确定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06] 判断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置的限定条件,如果符合,执行与限定条件对应的操作。\n[0107] 例如,限定条件为移动终端的水平方向移动速度大于等于2m/s,该限定条件下的相应操作为将移动终端的音量降低到0。如果判断移动终端的水平方向移动速度为5m/s,则符合限定条件,将移动终端的音量降低到0。\n[0108] 实施例二\n[0109] 详细介绍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n[0110] 参照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流程图。\n[0111] 虽然本发明实施二例仍然参照图1进行说明,但不可以理解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与上述本发明实施例一为相同的实施例。\n[0112] 步骤100,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n[0113] 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速度、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或者应用的执行情况,如应用未执行、应用已执行等。\n[0114] 上述限定模式具体可以包括:屏幕锁定模式和应用限定模式。\n[0115] 在屏幕锁定状态下,移动终端的绝大部分屏幕不能使用,屏幕锁定的目的是防止误操作。例如把手机等移动终端放在口袋里,误碰了开关键,点亮了手机屏幕,此时手机仍然处于屏幕锁定状态,不可以进行打电话等操作。\n[0116] 步骤102,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17] 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上述限定条件具体可以包括:预置的移动终端的速度和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上述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具体可以包括: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118] 例如,上述限定条件为预置的移动终端在任意方向的速度大于等于5m/s,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大于等于70度。\n[0119] 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上述限定条件具体可以包括:禁用的应用和禁用时间;上述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具体可以包括:在上述禁用时间内禁止执行上述禁用的应用。\n[0120] 例如,禁用的应用为音乐,禁用时间为8:00-18:00。\n[0121] 步骤104,确定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22] (A)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上述步骤104具体可以包括:\n[0123] (A1)、读取移动终端中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一参数。\n[0124] (A2)、根据上述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n[0125] (A3)、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n[0126] (A4)、当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127] 上述移动终端中的传感器可以为加速度传感器。\n[0128] 上述第一参数具体可以包括:作用力和加速度。\n[0129] 其中,上述作用力包括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和纵向力,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为移动终端横轴方向的作用力,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为移动终端纵轴方向的作用力。\n[0130] 上述第二参数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和移动终端的速度。\n[0131] (1)当上述第一参数为作用力时,上述第二参数为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32] 上述(A2)具体可以包括:\n[0133] (A21)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和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34] (A22)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和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35] 如图2所示,上述(A21)具体可以为:根据Y=g*sinβ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其中,Y为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X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g为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Y、X和g均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传感器测量得到,β为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α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36] 上述(A22)具体可以为:根据X=g*sinα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其中,X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g为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X和g均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传感器测量得到,α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再根据α+β=90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其中,α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37] 上述(A3)具体可以包括:\n[0138] (A31)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n当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小于预置的角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39] 例如,预置的角度为20度,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30度,由于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大于预置的角度,则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40] 如果预置的角度为40度,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30度,则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41] (2)当上述第一参数为加速度时,上述第二参数为移动终端的速度。\n[0142] 上述(A2)具体可以包括:\n[0143] 根据V=∫a*dt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速度。如图3所示,其中,V为移动终端的速度,a为上述加速度,a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传感器测量得到,t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时间,A>0,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时钟系统测量得到。\n[0144]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t具体可以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最小时间。例如,上述移动终端在8:00时刻的加速度为0,在8:10的加速度仍然为0,从8:10起,移动终端开始运动,加速度预增大,到8:15时,加速度增大到A。上述时间t应该为8:10至8:\n15的时间5分钟,不应该为8:00至8:15的时间15分钟。\n[0145] 上述(A3)具体可以包括:\n[0146] (A32)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当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小于预置的速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47] 例如,如果预置的速度为3m/s,经过计算得到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为5m/s,由于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大于预置的速度,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48] 如果预置的速度为10m/s,经过计算得到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为5m/s,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149] (B)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上述步骤104具体可以包括:\n[0150] (B1)检测预启动或已执行的应用是否为上述禁用的应用,并检测当前时间是否为上述禁用的时间。\n[0151] 根据应用的执行情况,可以将应用分为预启动的应用和已执行的应用两种。\n[0152] (B2)当上述预启动的应用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禁止执行上述预启动的应用;当上述预启动的应用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允许执行上述预启动的应用。当上述已执行的应用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关闭上述已执行的应用;当上述已执行的应用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允许继续执行上述已执行的应用。\n[0153] 例如,预启动的应用为音乐,音乐为上述禁用的应用,而且当前时间12:00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则禁止执行音乐。如果预启动的应用为音乐,音乐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则可以允许执行音乐,或者音乐是上述禁用的应用,但当前时间20:00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也可以允许执行音乐。\n[0154] 又例如,应用音乐已经执行,当前时间为7:00。音乐为上述禁用的应用,禁用的时间为8:00至18:00。当时间到达8:00时,关闭已经执行的音乐。如果音乐已经执行,当前时间为7:00。因为音乐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音乐是上述禁用的应用,但是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则音乐可以继续执行。\n[0155]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n[0156] 首先,通过增加限定模式,丰富了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n[0157] 其次,通过控制限定模式的开启和关闭状态,可以更灵活地控制移动终端,更能够满足不用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n[0158] 再次,当限定模式开启时,判断检测到的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如速度和倾斜角度,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当符合时,可以自动执行预先设置的相应操作,不需要人工的参与。\n[0159] 实施例三\n[0160] 详细介绍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n[0161] 参照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结构图。\n[0162] 上述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具体可以包括:\n[0163] 检测模块10,读取模块12,以及,判断模块14。\n[0164] 下面分别详细介绍各模块的功能以及各模块之间的关系。\n[0165] 检测模块10,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n[0166] 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速度、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或者应用的执行情况,如应用未执行、应用已执行等。\n[0167] 优选地,上述检测模块10还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开启限定模式。\n[0168] 上述限定模式可以始终保持开启状态,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当上述限定模式始终开启时,可以无需检测限定模式的状态。\n[0169] 读取模块12,用于读取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70] 若上述移动终端已开启限定模式,则上述读取模块12可以读取与上述限定模式相匹配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71] 在上述限定模式下可以预先设置该限定模式下的限定条件,可以根据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设置限定条件。对应设置的限定条件,还可以设置符合限定条件时的相应操作。\n[0172] 判断模块14,用于确定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执行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73] 上述判断模块14判断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置的限定条件,如果符合,执行与限定条件对应的操作。\n[0174] 实施例四\n[0175] 详细介绍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n[0176] 参照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结构图。\n[0177] 上述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具体可以包括:\n[0178] 检测模块20,读取模块22,以及,判断模块24。\n[0179] 其中,上述判断模块24,具体可以包括:\n[0180] 第一参数读取子模块241,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243,屏幕锁定子模块244,应用和时间检测子模块245,以及,应用控制子模块246。\n[0181] 下面分别详细介绍各模块和各子模块的功能以及之间的关系。\n[0182] 检测模块20,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并检测移动终端是否开启限定模式。\n[0183] 上述限定模式具体可以包括:屏幕锁定模式和应用限定模式。\n[0184] 在屏幕锁定状态下,移动终端的绝大部分屏幕不能使用,屏幕锁定的目的是防止误操作。\n[0185] 读取模块22,用于若上述移动终端已开启限定模式,则读取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以及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86] 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上述限定条件具体可以包括:预置的移动终端的速度和移动终端的倾斜角度;上述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具体可以包括: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187] 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上述限定条件具体可以包括:禁用的应用和禁用时间;上述符合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具体可以包括:在上述禁用时间内禁止执行上述禁用的应用。\n[0188] 判断模块24,用于确定上述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当符合时,执行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设置的相应操作。\n[0189] 上述判断模块24,具体可以包括:\n[0190] 第一参数读取子模块241,用于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屏幕锁定模式时,读取移动终端中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一参数。\n[0191] 上述第一参数具体可以包括:作用力和加速度;其中,上述作用力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重力和移动终端的横向力和纵向力,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为移动终端横轴方向的作用力,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为移动终端纵轴方向的作用力。\n[0192] 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用于根据上述第一参数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n[0193] 上述第二参数具体可以包括: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和移动终端的速度。\n[0194] 上述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可以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和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95] 上述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或者可以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和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然后再根据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96] 具体地,上述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可以根据X=g*sinα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其中,X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g为上述移动终端的重力,X和g均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传感器测量得到,α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再根据α+β=90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其中,α为上述移动终端的纵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n[0197] 上述第二参数计算子模块242还可以根据V=∫a*dt计算得到移动终端的速度。\n其中,V为移动终端的速度,a为上述加速度,t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时间,A>\n0。\n[0198]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t具体可以为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从0到A的最小时间。例如,上述移动终端在8:00时刻的加速度为0,在8:10的加速度仍然为0,从8:10起,移动终端开始运动,加速度预增大,到8:15时,加速度增大到A。上述时间t应该为8:10至8:\n15的时间5分钟,不应该为8:00至8:15的时间15分钟。\n[0199] 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243,用于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设置的限定条件。\n[0200] 具体地,上述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243可以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当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大于等于预置的角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小于预置的角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201] 上述第二参数判断子模块243或者可以判断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是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当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大于等于预置的速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当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小于预置的速度时,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不符合预置的锁屏条件。\n[0202] 屏幕锁定子模块244,用于当上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参数符合上述限定条件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203] 具体地,上述屏幕锁定子模块244当上述移动终端的横向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如大于某一预先设定的角度,或者当上述移动终端的速度符合上述限定条件,如大于某一预先设定的速度时,锁定移动终端的屏幕。\n[0204] 应用和时间检测子模块245,用于当上述限定模式为应用限定模式时,检测预启动或已执行的应用是否为上述禁用的应用,并检测当前时间是否为上述禁用的时间。\n[0205] 根据应用的执行情况,可以将应用分为预启动的应用和已执行的应用两种。\n[0206] 应用控制子模块246,用于当上述预启动的应用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禁止执行上述预启动的应用;当上述预启动的应用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允许执行上述预启动的应用;当上述已执行的应用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并且当前时间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关闭上述已执行的应用;当上述已执行的应用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当前时间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时,允许继续执行上述已执行的应用。\n[0207] 例如,预启动的应用音乐为上述禁用的应用,而且当前时间12:00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则上述应用控制子模块246禁止执行音乐。如果预启动的应用音乐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则上述应用控制子模块246可以允许执行音乐,或者音乐是上述禁用的应用,但当前时间20:00不属于上述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上述应用控制子模块246也可以允许执行音乐。\n[0208] 又例如,应用音乐已经执行,当前时间为7:00。音乐为上述禁用的应用,禁用的时间为8:00至18:00。当时间到达8:00时,上述应用控制子模块246关闭已经执行的音乐。\n如果音乐已经执行,当前时间为7:00。因为音乐不是上述禁用的应用,或者音乐是上述禁用的应用,但是当前时间不属于禁用的时间8:00至18:00之间,则音乐可以继续执行。\n[0209] 在本发明公开的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上述判断模块24可以位于移动终端的处理器中,通过处理器与加速度传感器和屏幕进行数据的传输,如图6所示。\n[0210]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装置,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n[0211] 首先,通过增加限定模式,丰富了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n[0212] 其次,通过控制限定模式的开启和关闭状态,可以更灵活地控制移动终端,更能够满足不用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n[0213] 再次,当限定模式开启时,判断检测到的移动终端的运行状态,如速度和倾斜角度,是否符合限定模式下预先设置的限定条件。当符合时,可以自动执行预先设置的相应操作,不需要人工的参与。\n[0214] 而且,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在上述本发明实施例中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和装置中的移动终端,例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述移动终端可以包括加速度传感器和屏幕,以及可以安装应用的操作系统等。\n[0215] 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相似,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n[0216]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n[0217] 以上对本发明实施例所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法律信息
- 2015-12-02
- 2014-07-30
著录事项变更
申请人由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由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卷石天地大厦A座12层变更为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 2013-05-1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3/0484
专利申请号: 201210492442.3
申请日: 2012.11.27
- 2013-04-1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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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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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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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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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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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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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