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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培养水果实蝇的方法及一种实蝇培养箱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022297.2
  • IPC分类号:A01K67/033;A23B7/00;A01K47/00
  • 申请日期:
    2005-12-09
  • 申请人: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培养水果实蝇的方法及一种实蝇培养箱
申请号CN200510022297.2申请日期2005-12-0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08-02公开/公告号CN181010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01K67/033IPC分类号A;0;1;K;6;7;/;0;3;3;;;A;2;3;B;7;/;0;0;;;A;0;1;K;4;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2049号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当前权利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发明人陈志粦;余道坚
代理机构深圳创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彭家恩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培养水果实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1)将带有疑似虫卵或幼龄幼虫的水果放置于培养箱;箱盖上开设有透气孔,并用网目不大于1mm的纱网进行了粘封,除所述透气孔外,箱体及箱盖其余部分呈密封状态;(2)培养7-16天待幼龄幼虫或卵发育为老熟幼虫。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实蝇培养箱,包括箱体及箱盖,箱盖上设有用网目不大于1mm的纱网进行粘封的透气孔,并且除所述透气孔外,箱体及箱盖其余部分呈密封状态。本发明的方法及培养箱,通过在箱盖上设置透气孔,且透气孔选用不大于1mm网目的纱网进行粘封后,一方面有利于放置在培养箱内水果的透气保存,另一方面,有效地防止了水果实蝇幼虫从培养箱中弹跳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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