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基于WiFi通讯的便携式影音传录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451058.9
  • IPC分类号:H04N5/76;H04N5/225;H04W88/02
  • 申请日期:
    2012-11-13
  • 申请人:
    侯运彪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WiFi通讯的便携式影音传录装置
申请号CN201210451058.9申请日期2012-11-13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3-06公开/公告号CN102957888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76IPC分类号H;0;4;N;5;/;7;6;;;H;0;4;N;5;/;2;2;5;;;H;0;4;W;8;8;/;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侯运彪申请人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铁路南苑小区2区6号3单元202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侯运彪当前权利人侯运彪
发明人侯运彪
代理机构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李桂存
摘要
本发明的基于WiFi通讯的便携式影音传录装置,包括壳体和电路部分,特征在于:壳体上设置有摄像头、麦克、摄像头开关、充电指示灯以及USB接口;电路部分包括起运算和控制作用的微处理器、用于提供电能的蓄电池单元和实现无线数据传输的Wi-Fi通讯模块;微处理器通过图像处理模块与摄像头相连接,微处理器与充电指示灯相连接,蓄电池单元连接有充电模块。本发明的便携式影音传录装置可方便地、不受限制地进行图像和视频信息的采集;还可对外部设备进行充电,便于延长外部设备的待机时间。所有的智能电器都可以用它进行摄影、录像,能全方位的进行自我拍摄图像,与手机配合可取代充电器、备用电池、照像机、录像机、手电筒和录音机,并能摇控操作。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