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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及其字幕信息存储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045915.5
  • IPC分类号:H04N5/445;H04N5/278
  • 申请日期:
    2005-02-23
  • 申请人:
    乐金电子(沈阳)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电视机及其字幕信息存储方法
申请号CN200510045915.5申请日期2005-02-23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5-08-10公开/公告号CN165258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45IPC分类号H;0;4;N;5;/;4;4;5;;;H;0;4;N;5;/;2;7;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乐金电子(沈阳)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尧新大道34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
发明人朴埈根
代理机构沈阳技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张志刚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电视,尤其是有关电视机及其字幕信息存储方法。包括如下部分:为了将单词活用频度、使用者不懂的单词、包含在被多路信号分离的传输流的附加情报中的字幕单词分别储存于第1至第3数据库的数据库;解码被多路信号分离的视频/音频数据的视频/音频解码器;处理视频/音频解码器的输出,使其能够进行实际画面输出及音声输出的视频/音频处理部;为了在画面上输出视频/音频处理部输出的视频信号的显示部;因此,既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使用者的便利性,还可以提高字幕情报的活用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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