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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基于电力线通信的数字视频传输设备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20005991.2
  • IPC分类号:H04N7/10;H04N7/26;H04N7/18
  • 申请日期:
    2008-03-04
  • 申请人: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电力线通信的数字视频传输设备
申请号CN200820005991.2申请日期2008-03-04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0IPC分类号H;0;4;N;7;/;1;0;;;H;0;4;N;7;/;2;6;;;H;0;4;N;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威新软件园二号楼三层西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庆阳
代理机构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周建秋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电力线通信的数字视频传输设备,其改进之处在于:它包括电力线通讯模块、视频编解码模块和视频接口模块,电力线通讯模块通过MII接口与视频编解码模块连接,电力线通讯模块的输入输出口与电力线相连,视频接口模块与外部视频设备相连;相比于常见的数字视频传输设备,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了建筑结构上原有的电力线缆,将前端视频信号编码后通过OFDM(正交频分复用)方式调制至电力线上进行传输,中心机房端对信号进行解调后即可还原视频图像,采用该设备后,可使得监控系统在搭设时无需重新铺设网络通道,且此种设备处理后的数字视频信号有传输方式频段利用率高,传输距离较远,抗干扰能力强和通信速率高等诸多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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