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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便携型电子设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80018337.9
  • IPC分类号:G06F3/0482;G06F3/0488
  • 申请日期:
    2013-04-01
  •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便携型电子设备
申请号CN201380018337.9申请日期2013-04-01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12-03公开/公告号CN10418583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3/0482IPC分类号G;0;6;F;3;/;0;4;8;2;;;G;0;6;F;3;/;0;4;8;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大阪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河本幸生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闫小龙;张懿
摘要
设置在具备触摸面板(21)的便携型电子设备(1)的显示部(10)作为显示模式而具有:将图像显示在显示面(13)的整个面的全画面显示模式;以沿着显示面(13)的右边(13C)和下边(13B)的方式用相似形状对原来的图像进行缩小显示的右手用显示模式;以及以沿着显示面(13)的左边(13D)和下边(13B)的方式用相似形状对原来的图像进行缩小显示的左手用显示模式。在输入部(20)接受规定的输入操作时,控制部(2)将显示部(10)的显示模式从全画面显示模式切换为右手用显示模式或左手用显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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