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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瓦斯报警功能的矿灯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20096251.0
  • IPC分类号:F21L4/08;F21V33/00;F21V23/00;F21W131/40
  • 申请日期:
    2005-04-30
  • 申请人:
    李鑫泉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瓦斯报警功能的矿灯
申请号CN200520096251.0申请日期2005-04-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1L4/08IPC分类号F;2;1;L;4;/;0;8;;;F;2;1;V;3;3;/;0;0;;;F;2;1;V;2;3;/;0;0;;;F;2;1;W;1;3;1;/;4;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李鑫泉申请人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江铃2-9-1-6信箱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李鑫泉当前权利人李鑫泉
发明人李鑫泉
代理机构江西省专利事务所代理人张静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具有瓦斯报警功能的矿灯,包括灯泡、灯座、安全帽及蓄电池,配置有可燃气报警器,可燃气报警器由可燃气传感器及控制电路构成,可燃气报警器由蓄电池供电。可燃气传感器为瓦斯传感器。可燃气传感器安装在矿灯反光罩后部。控制电路由三极管、继电器、稳压集成块、蜂鸣器、可调电位器、电容、电阻、工作指示灯、报警信号灯指示灯组成。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布局巧妙,集矿灯与瓦斯报警功能于一体,携带方便,极具实用性,可做到人手一个;结构简单,连续工作时间可达8-10小时;安全可靠,灵敏度可调;制造成本低,可用于瓦斯等各种可燃性气体易爆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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