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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照明笔筒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20110056.9
  • IPC分类号:B43M17/00
  • 申请日期:
    2005-06-16
  • 申请人:
    刘奇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可照明笔筒
申请号CN200520110056.9申请日期2005-06-1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43M17/00IPC分类号B;4;3;M;1;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刘奇申请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98号朝阳一校3.6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刘奇当前权利人刘奇
发明人刘奇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一种可照明笔筒,其目的是解决不仅插笔,可以照明;带闹表可看时间的技术问题。它主要由笔、灯泡、底座、闹表、开关构成。其特征是:灯泡的整体镶嵌在笔筒的前面上端,笔筒的前面下端嵌镶安装在开关的整体,开关的内部电连接在灯泡接触头,闹表的下端焊连接在支撑叶的两端上端,支撑叶的下端焊连接在底座的上表面中间,骏马的两后腿焊连接在底座的上表面另一端,利用铁艺工厂的设备,批量生产,以供应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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