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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使用用户识别模块的视频内容的版权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119357.6
  • IPC分类号:H04N7/16;H04N7/24;G06F21/00
  • 申请日期:
    2008-09-05
  • 申请人:
    清华大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使用用户识别模块的视频内容的版权保护方法
申请号CN200810119357.6申请日期2008-09-05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1-21公开/公告号CN101350909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6IPC分类号H;0;4;N;7;/;1;6;;;H;0;4;N;7;/;2;4;;;G;0;6;F;2;1;/;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清华大学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清华大学当前权利人清华大学
发明人王建民;王朝坤;刘璋;何申;何显波
代理机构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罗文群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用户识别模块的视频内容的版权保护方法,属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领域。视频播放器提出播放请求,DRMAgent接到请求后获取对应RO,并向SIM卡请求解密RO;SIM卡向DRMAgent返回用于解密RO的密钥;DRMAgent接到密钥后,采用AES算法解密RO,并从中提取视频内容密钥和权限信息,用该内容密钥解密受保护的视频内容;播放结束后,DRMAgent和SIM卡分别更新权限信息。本发明方法的优点是通过引入用户识别模块,保证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中权限范围的存储安全,在用户更换移动终端后仍然可以使用己购买版权的数字内容得到保护,具有良好的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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