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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具有软件预监功能的字幕播出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10244285.2
  • IPC分类号:H04N5/262;H04N5/278
  • 申请日期:
    2009-12-30
  • 申请人: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具有软件预监功能的字幕播出系统
申请号CN200910244285.2申请日期2009-12-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7-06公开/公告号CN10211856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262IPC分类号H;0;4;N;5;/;2;6;2;;;H;0;4;N;5;/;2;7;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硅谷电脑城15层1501-1506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胡安春
代理机构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苏培华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软件预监功能的字幕播出系统,包括网络应用端和多个字幕机,网络应用端包括:素材发送单元,用于将不同语言的素材信息发送至字幕机;指令发送单元,用于向字幕机发送渲染指令或返送指令;字幕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各个字幕机返送的不同语言的字幕画面;软件预监单元,用于将字幕机返送的不同语言的字幕画面显示在用户界面的多个软件窗口中,进行字幕画面的预监;字幕机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各个指令及相应语言的素材信息;字幕渲染单元,用于对素材信息进行字幕的渲染处理;字幕返送单元,用于将渲染后的相应语言的字幕画面返送至网络应用端。本发明实现了不同语言字幕播出的软件预监,并节约成本、方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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