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用于获取与IMSI相关联的IMEI的方法和设备 |
申请号 | CN200880132049.5 | 申请日期 | 2008-11-24 |
法律状态 | 驳回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472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暂无 | IPC分类号 | 暂无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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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瑞典斯德哥尔摩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罗希尔·奥古斯特·卡斯帕·约瑟夫·诺尔德斯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玮 |
摘要
一种方法包括步骤:在第一用户设备和第二用户设备之间建立呼叫;获取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以及向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提供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本发明具有使得执法机构(例如,警官或调查员)可以针对具体的呼叫来跟踪个人所使用的设备的优势。当接收到嫌疑呼叫时,即使在替换了该电话的SIM卡的情况下,执法机构也可以容易地地向该电话返回呼叫。当发起对嫌疑号码的呼叫时,执法官员可以容易地确定该呼叫是在哪个设备上应答的,并因而确定其他的哪个人员(MSISDN)曾经使用过该设备。
1.一种电信系统的节点中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接收第一用户设备和第二用户设备之间的呼叫建立请求;
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获取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以及
向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提供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确定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是否订阅允许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知道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服务,所述确定步骤在所述获取步骤和/或所述提供步骤之前执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订阅了允许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知道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服务,自动地或者选择性地执行所述获取标识的步骤和/或所述提供标识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获取步骤包括以下步骤:使用ISDN用户部分(ISUP)协议的初始地址消息(IAM),从所述节点向第二节点发送对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请求,以及使用ISDN用户部分(ISUP)协议的应答消息(ANM)或连接消息(CON),从所述第二节点接收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获取步骤包括以下步骤:使用ISDN用户部分(ISUP)协议的初始地址消息(IAM),从第二节点接收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获取步骤包括以下步骤:使用ISDN用户部分(ISUP)信息请求消息,从所述节点向第二节点发送对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请求,以及使用ISDN用户部分(ISUP)信息消息,从所述第二节点接收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执行所述节点和所述第一用户设备之间的一个或多个增强的直接传递应用部分(DTAP)消息和/或非结构化的补充服务数据(USSD)消息的步骤之前,执行发送ISUP信息请求消息和接收ISUP信息消息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向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提供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步骤包括:使用增强的直接传递应用部分(DTAP)协议和/或非结构化的补充业务数据(USSD)协议的步骤。
9.一种电信系统中的节点,所述节点包括:
适于接收第一用户设备和第二用户设备之间的呼叫建立请求的装置;
所述节点的特征在于包括:
适于获取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装置;以及
适于向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提供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节点,还包括:适于确定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是否订阅允许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知道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服务的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节点,其中,适于获取标识的所述装置被配置为:使用在所述节点和与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相关联的第二节点之间发送的一个或多个ISDN用户部分(ISUP)消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节点,其中,所述ISDN用户部分(ISUP)消息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初始地址消息(IAM)、应答消息(ANM)、连接消息(CON)、信息请求消息或信息消息。
13.根据权利要求9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节点,其中,所述适于向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提供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装置被配置为:使用增强的直接传递应用部分(DTAP)协议和/或非结构化的补充服务数据(USSD)协议。
14.根据权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节点,其中,适于获取标识的所述装置和/或适于提供标识的所述装置能够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所做出的得以知道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标识的特定请求而自动地或者选择性地进行操作。
15.一种与根据权利要求9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节点一起使用的用户设备装置,所述用户设备装置包括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适于显示所连接的用户设备的标识。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