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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展示广告的数字电视终端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090278.8
  • IPC分类号:H04N5/445;H04N21/431;G09F27/00
  • 申请日期:
    2013-03-20
  • 申请人:
    深圳市知音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可展示广告的数字电视终端
申请号CN201310090278.8申请日期2013-03-20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6-12公开/公告号CN10315253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45IPC分类号H;0;4;N;5;/;4;4;5;;;H;0;4;N;2;1;/;4;3;1;;;G;0;9;F;2;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市知音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兴路西侧万骏经贸大厦第1栋十层1016-1019号房(办公场所)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市知音同创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市知音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本秀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展示广告的数字电视终端,包括解析模块和OSD显示模块,解析模块将通过数字电视网络传送的传输数据解析为视频信号和OSD信号,其中OSD信号包括广告图片及广告图片上的一处矩形区域数据,OSD显示模块将OSD信号的广告图片展示在数字电视终端的OSD画面,并在所述矩形区域播放视频。该数字电视终端可将视频层缩小显示在OSD画面区域的局部区域内,使所展示广告更具趣味性,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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