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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 |
申请号 | CN201120342412.5 | 申请日期 | 2011-09-13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 公开/公告号 |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IPC分类号 | H;0;4;N;5;/;4;4;;;G;0;8;C;2;3;/;0;4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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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宇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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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宇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宇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冠军 |
代理机构 | 暂无 | 代理人 | 暂无 |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包括设置于电视机底座内使机身相对于底座转动的电机传动机构、荧幕及遥控器,其中遥控器内设有发射转向信号的信号发射单元;所述机身上于荧幕左右两侧的面板上至少各设有一个光敏传感单元,用于探测所述转向信号并进行光电转换;电视机内还设有与所述左右两侧的光敏传感单元相连的对比单元,用于比较所述光敏传感单元输出的电流强弱,以依据电流强弱对比结果控制电机转动。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用户只要通过操作遥控器就可以控制机身的转动,从而使得电视机的荧幕正对着自己以达到最佳的观看效果。
1.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包括设置于电视机底座内的使机身相对于底座转动的电机传动机构、荧幕及遥控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遥控器内设有发射转向信号的信号发射单元;
所述电视机机身上于荧幕两侧的电视机面板上至少设有一个左光敏传感单元和一个右光敏传感单元,探测所述转向信号并进行光电转换;
所述电视机内还设有与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相连的对比单元,用于比较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输出的电流强弱;
以及与所述对比单元相连以依据电流强弱对比结果控制电机转动的电机控制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发射单元为红外信号发射单元,其设置于所述遥控器的前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敏传感单元为红外光敏电阻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器上设有控制是否开启所述信号发射单元的按键开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为对称设置在荧幕左、右两侧的电视机面板上,且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具有基本相等的表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传动机构为步进电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幕两侧的电视机面板背面设置有距离侦测单元。
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n[0001] 【技术领域】\n[0002]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装置,特别涉及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n[0003] 【背景技术】\n[0004] 众所周知,电视机、电脑等家用电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伙伴,然而,在观看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的荧幕时,如果手持遥控器的用户处于偏离电视机正前方较远的位置,则电视机无法呈现给用户最佳的视觉角度(假定操控遥控器的人是需要看电视的人),出现这样的情况,通常的做法是靠用户手动地旋转机身来得到最佳的观看角度。然而,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等往往体积都很庞大,有些电视机并没有旋转结构,就需要用户搬动机身并转动以使荧幕正对着观看者,这样非常费力;即使电视机或显示器本身设有旋转机构,用户也得走到机器面前才能进行手动旋转操作,这也极为不便。\n[0005] 因此,现有的显示装置有待改进。\n[0006] 【实用新型内容】\n[0007] 鉴于上述习知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利用电视机机身上设置的感光元器件来追踪遥控器发出的信号而达到旋转机身以呈现给用户最佳的观看角度的目的。\n[0008]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n[0009] 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包括设置于电视机底座内使机身相对于底座转动的电机传动机构、荧幕及遥控器,其中所述遥控器内设有发射转向信号的信号发射单元;所述电视机机身上于荧幕两侧的电视机面板上至少各设有一个光敏传感单元,用于探测所述转向信号并进行光电转换;所述电视机内还设有与所述光敏传感单元相连的对比单元,用于比较设置在荧幕两侧的光敏传感单元输出的电流强弱;以及与所述对比单元相连以依据电流强弱对比结果控制电机转动的电机控制单元。\n[0010] 对于上述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优选地,所述信号发射单元为红外信号发射单元,其设置于所述遥控器的前端;所述光敏传感单元为红外光敏电阻器;所述遥控器上设有控制是否开启所述信号发射单元的按键开关;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为对称设置在荧幕左、右两侧的电视机面板上,且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具有基本相等的表面积,以使得在比较左、右两光敏传感单元所接收到的光强度的大小时,在两光敏传感单元总接收面积相同的基础上,仅决定于遥控器与电视机的偏离角度;较佳地,所述左光敏传感单元设置于荧幕左侧的电视机面板的左上角,所述右光敏传感单元设置于荧幕右侧的电视机面板的右上角,这样信号发射单元发射的信号不会受到阻挡,容易被光敏传感单元探测到;\n所述电机传动机构为步进电机;所述荧幕两侧的电视机面板背面设置有距离侦测单元,用于侦测电视机面板至墙壁的距离,并通过与所述距离侦测单元内存储的一预定值进行比较而确定机身的最大旋转角度。\n[001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对比单元比较电流强弱,从而判断左、右光敏传感单元所接收到转向信号的强弱,发出控制步进电机转向的信号,手持遥控器的人位置移动时,电视机的两个光敏传感单元所接收信号的强度随即发生变化,此时机身自动旋转, 当趋向于两个信号强度再次相同时,或者当所述距离侦测单元侦测到电视机面板距墙壁距离小于预设值时,即旋转达到设定的最大转向角度,则机身停止转动,从而使得荧幕正对着操控遥控器的人,从而为其呈现最佳的观看效果,当然,当然用户也可以通过遥控器上的相应按键来决定是否启用旋转机身的功能。\n[0012] 【附图说明】\n[0013]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n[0014] 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n[0015]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电视机的内部连接框图。\n[0016] 【具体实施方式】\n[0017] 请参阅图1、图2,一种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包括机身1、机身下方的底座2和遥控器3,其中:\n[0018] 底座2内设置有使机身1相对于底座2转动的步进电机21。\n[0019] 机身1设有荧幕11,于荧幕左侧的面板左上角处设有左光敏传感单元12,在荧幕右侧的面板右上角处对称地设有右光敏传感单元13,以及在机身内部设置有对比单元14和电机控制单元15。\n[0020] 遥控器3上设有信号发射单元31,本实施例中选用红外信号发射单元发射转向信号,还设有一控制红外信号发射单元31的按键开关32,用于决定是否启用机身旋转功能。\n在本实施例中选用红外光敏电阻器作为左、右光敏传感单元,以依据左右两侧所接收的红外信号的强弱变化阻值以产生不同强度的电流。\n[0021] 本实用新型的追踪转向信号旋转机身的电视机实现电视机机身旋转的原理是:\n[0022] 利用左光敏传感单元12、右光敏传感单元13同时接收红外信号发射单元31发出的红外信号,并依据左右两侧所接收的红外信号的强弱变化阻值以产生不同强度的电流,最后对比单元14比较所述左、右光敏传感单元输出的电流大小,并将对比结果传输给电机控制单元15,从而控制步进电机21转动,在步进电机21的带动下,机身1首先向信号较强的一侧转动,当趋向于两个信号强度相同时,则机身停止转动,从而使得荧幕正对着操控遥控器的人,从而为其呈现最佳的观看效果,当然,当然用户也可以通过遥控器上的按键开关\n32来决定是否启用机身旋转功能。\n[0023] 在本实施例中,于荧幕两侧的电视机面板背面设置有距离侦测单元(图中未标出),用于侦测电视机面板距离墙壁的距离,并通过与所述距离侦测单元内存储的一预定值进行比较而确定机身1的最大旋转角度,因而当所述距离侦测单元侦测到电视机面板至墙壁的距离小于一预设值时,即旋转达到设定的最大转向角度,则机身也会停止转动。\n[0024] 具体操作时,用户手持遥控器仅需按下按键开关32,则机身旋转功能被开启,此时红外信号发射单元31发出红外线,电视机上的左、右光敏传感器同时接收该红外信号并输出电流,对比单元14比较通过比较电流大小而判定两侧所接收到的信号强弱,电机控制单元控制电机转动,最终在步进电机的驱动下机身转动直至荧幕11正对向该用户或达到最大转动角度时停止转动。\n[0025] 采用上述优选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用户只要通过操作遥控器就可以控制机身的转动,从而使得电视机的荧幕正对着自己以达到最佳的观看效果。\n[0026]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例如在可达到探测信号发射单元发射的信号并可比较两侧信号强弱功效的前提下,可用光电二极管结合滤光片,或者现有的光敏传感器产品,如OE504HP光敏传感器等元件来替代红外光敏传感器,另外信号发射单元发出的光也不局限于红外光,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法律信息
- 2014-10-29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H04N 5/44
专利号: ZL 201120342412.5
申请日: 2011.09.13
授权公告日: 2012.05.16
- 2012-05-16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3-12-31 | 2013-12-31 | | |
2 | | 2014-12-29 | 2014-12-29 | | |
3 | | 2017-03-22 | 2017-03-22 | | |
4 | | 2013-04-15 | 2013-04-15 | | |
5 | | 2013-04-15 | 2013-04-15 | | |
6 | | 2013-12-31 | 2013-12-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