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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对图形图像进行视频缩放的移动设备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320124677.3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2003-11-28
  • 申请人: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可对图形图像进行视频缩放的移动设备
申请号CN200320124677.3申请日期2003-11-28
法律状态放弃专利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宇大厦15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浩;周政军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对图形图像进行视频缩放的移动设备,属于可显示图形图像的移动设备领域。本实用新型可以快速的对图形图像进行缩放,并且不会增加移动设备中中央处理器的负担,也不会增加移动设备的功耗。本实用新型中央处理器通过系统总线接口从内存中读取待处理的图形图象数据并把处理结果写回内存。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图形图像缩放处理模块,中央处理器将待处理的图形图像数据及缩放操作必需的有关参数发送给所述图形图像缩放处理模块,图形图像缩放处理模块根据缩放参数对图形图像数据进行缩放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图形图像数据发送给中央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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