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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动剃须刀或电动剃须刀的组件供应剃须助剂的设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80043654.1
  • IPC分类号:B26B19/40;A45D27/46
  • 申请日期:
    2005-12-12
  •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为电动剃须刀或电动剃须刀的组件供应剃须助剂的设备
申请号CN200580043654.1申请日期2005-12-12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12-05公开/公告号CN10108409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26B19/40IPC分类号B;2;6;B;1;9;/;4;0;;;A;4;5;D;2;7;/;4;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A·辛尼马;J·朱伊德瓦特;O·奥伊廷加
代理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人王茂华
摘要
用于将剃须助剂(10)供应给电动剃须刀(20)的切割单元(22)的设备(1)设计为独立单元,其与剃须刀(20)分开地布置,并且其适合于接纳剃须刀(20)。作为这种设计的结果,可以将该供应设备(1)设计为比需要位于剃须刀(20)内部的任何供应设备容纳更多的剃须助剂(10),使得用户补充剃须助剂(10)的需求以较小频率出现。供应设备还可以包括用于执行除了将剃须助剂(10)供应给剃须刀(20)以外的至少一个其他功能的装置,该至少一个其他功能例如是清洁剃须刀(20)的剃须头(21)的功能和/或对剃须刀(20)的电池充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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