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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水样一次性定深原位取样瓶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410158205.2
  • IPC分类号:G01N1/10
  • 申请日期:
    2014-04-18
  • 申请人: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挥发性有机水样一次性定深原位取样瓶
申请号CN201410158205.2申请日期2014-04-1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7-30公开/公告号CN10395447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1N1/10IPC分类号G;0;1;N;1;/;1;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6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当前权利人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发明人刘景涛;孙继朝;杨明楠;刘丹丹;周冰;朱亮;张媛静;向小平;陈玺;张玉玺
代理机构石家庄新世纪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齐兰君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挥发性有机水样一次性定深原位取样瓶,它包括瓶体上的旋盖,旋盖盖面为永磁体盖面,旋盖轴向延伸出一管状体,管状体管壁开设有进水孔,管状体内装配导磁垫,导磁垫上嵌装胶质垫。取样过程中水样不与外界系统和其它层位水体接触,单瓶入水,取样过程还避免了水样与取样桶接触,在无负压情况下,水样在原系统条件下自然流入取样瓶内,最大限度降低了挥发性组分损失,避免了挥发性组分物理化学性质变化和交叉污染,实现了标准挥发性有机样品瓶定深原位取样,取样和送检过程样品都处于与外界隔绝状态,实验室分析时,通过氟龙软胶质垫,可直接与实验室抽样针对接。取样瓶一次性使用,不会造成交叉污染,把挥发性组分损失和交叉污染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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