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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可视电话终端传输非视频信息的系统和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10047445.5
  • IPC分类号:H04N7/14;H04N7/52;H04M11/06
  • 申请日期:
    2007-10-26
  • 申请人:
    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由可视电话终端传输非视频信息的系统和方法
申请号CN200710047445.5申请日期2007-10-26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4-29公开/公告号CN10142058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4IPC分类号H;0;4;N;7;/;1;4;;;H;0;4;N;7;/;5;2;;;H;0;4;M;1;1;/;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0号B栋2683-K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磊
代理机构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薛琦
摘要
一种将用户的非视频输入信息通过可视电话系统进行传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获取用户的非视频输入信息;将上述非视频输入信息转化为图像信息;将上述图像信息插入或取代由摄像头生成的视频输入信息;将上述混合的视频输入信息按照可视电话协议进行压缩和协议处理,并通过通信信道发送出去。一种将用户的非视频输入信息通过可视电话系统进行传输的可视电话终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子系统:视频输入子系统,视频输出子系统,音频输入子系统,音频输出子系统,视频编码子系统,视频解码子系统,音频编码子系统,音频解码子系统,可视电话传输与控制子系统,非视频输入子系统,图像信息转化生成子系统和图形信息插入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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