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道干燥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可根据使用情况改变气体在管路中的流动方向、确保干燥装置连续工作的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n背景技术\n[0002] 在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或其它的一些化学工业管道中,如果管道中掺杂一些杂质,如油、水或粉尘等,其危害是相当大的,但在管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杂质往往是无法避免的,如管道焊接、压力试验等必然产生大量的水分及杂质,为此在管道正式投入运行前一般需要进行干燥处理。现有的管道干燥方法一般是采用长距离人工擦试,或在管道内放置棉球,再用压缩空气吹动棉球来擦试管道,不仅管道的干燥除尘效果差,费时费力,而且还会受到现场的环境影响,如在边远偏僻的地区铺设输油管路,传统的管道干燥方法必然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n[0003] 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管道专用干燥设备(CN2779206Y),它包括电器控制箱、风冷型高效空气冷却器、高效除油器及吸附式干燥器等,该设备设计为集装箱式,内设风冷型高效空气冷却器、高效除油器及吸附式干燥器,风冷型高效空气冷却器位于集装箱式壳体的左前方,高效除油器位于集装箱式壳体的左后方,吸附式干燥器位于集装箱式壳体的右边,电器控制箱位于集装箱式壳体的右前方。此装置是通过在集装箱内设置干燥设备,再用干燥设备产生的压缩空气吹扫并干燥管道,从而解决了因现场环境恶劣所带来的管道干燥难的问题,但此结构无法改变气体在干燥设备中的流动方向,而且一旦设备中的电器控制箱出现故障或吸附式干燥器泄露,整套设备需停产检修后方能恢复工作,工作效率低,使用性能差。\n发明内容\n[0004]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提供了一种干燥效果好、可根据使用情况改变气体在管路中的流动方向、从而确保干燥装置可连续工作的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无法改变气体在装置内的流动方向,以及控制器出现故障时无法连续工作,从而影响工作效率等的技术问题。\n[0005]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包括设在集装箱内的风冷却器及连通在风冷却器一侧的高效除油器,所述高效除油器又与吸附式干燥器相连通,在所述风冷却器上设有压缩空气进气口,在所述吸附式干燥器上设有成品气体排气口,在所述高效除油器上至少并联连接二个吸附式干燥器,且在所述高效除油器与吸附式干燥器间的连接管道上设有电磁阀,所述电磁阀通过控制仪控制连接管道的导通。通过在高效除油器上并联设置多个吸附式干燥器,即可通过多个吸附式干燥器交替工作,即一个吸附式干燥器进行干燥处理时,另一个吸附式干燥器向外输送干燥空气,从而确保装置工作的连接性;通过在高效除油器与吸附式干燥器间的连接管道上设置电磁阀,电磁阀又与控制仪相连,即可通过在控制仪来控制电磁阀的开关。当设备执行正常干燥吹扫工作时,通过控制仪按照设定的一个程序自动运行,气流按照设定管路方向流动;当控制仪程序出现故障或需改变气流方向时,通过控制仪控制相关电磁阀打开或关闭,此时气流改变流动方向,并通过另外一条备用管路流向成品气体排气口,使干燥吹扫工作保持连续性,不会因设备检修而影响正常的干燥吹扫工作,干燥效果好,提高了工作效率。\n[0006] 作为优选,在所述高效除油器与吸附式干燥器之间设有活性炭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能够吸附高效除油器中无法去除的余氯以防止后级反渗透膜受其氧化降解,同时还吸附从前级泄漏过来的小分子有机物等污染性物质,对压缩空气中的异味、胶体及色素、重金属离子、COD等有较明显的吸附去除作用,降低压缩空气中的杂质含量,提高吸附式干燥器的使用效果及使用寿命。\n[0007] 作为优选,在所述吸附式干燥器与成品气体排气口之间设有粉尘精滤器。粉尘精滤器能够吸附吸附式干燥器中无法去除的粉尘,降低压缩空气中的粉尘含量。\n[0008] 作为优选,所述吸附式干燥器包括中空的圆柱形筒体,在所述筒体的底部设有空气扩散器,在所述空气扩散器的上方设有吸附塔。来自上游过滤器的压缩空气通过空气扩散器均匀向上扩散,再经吸附塔进一步去除其中的水份,结构简单,吸附干燥效果好。\n[0009] 吸附塔可以是硅胶或分子筛,作为更优选,所述吸附塔为氧化铝。在吸附式干燥设备中,吸附剂是保证设备吸附性能的重要因素。吸附剂一般为比表面积很大,孔隙率很高的物质。氧化铝作为吸附剂具有下述特点:有强的吸附能力,比表面积大;与吸附质及其他与之相接触的介质不发生化学反应;机械强度与热强度好;易再生,不易劣化;可大量生产,价格低。\n[0010] 作为优选,所述吸附式干燥器为无热再生干燥器。无热再生干燥器是采用PIC单片机技术研制专用控制器,根据设定的参数值自动控制两吸附塔的吸附和再生循环及加热器的工作,采用数码管显示,分体式结构,即控制与显示分开,控制器抗干扰能力强,显示直接明了,操作简单。\n[0011]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具有下述优点:首先流量为120Nm3/min,压力为≤1.0Mpa的压缩空气经风冷却器进行降温,使压缩空气出口温度降到≤50℃,再进入高效除油器除去大部分油、水、尘埃后进入活性碳过滤器,使压缩空气中的残油含量降至≤0.001ppm,再进入二个填装吸附剂的无热再生干燥器,压缩空气由无热再生干燥器的底端进入,气流经空气扩散器扩散以后,均匀向上进入吸附塔进行干燥处理,然后从出口端流出净化空气,二个吸附塔交替循环操作,再经过粉尘精滤器净化,使之连续生产出露点为-40℃的净化气体。\n[0012] 附图说明:\n[0013] 图1是本实用新型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14] 图2是吸附式干燥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n[0015] 具体实施方式:\n[0016]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n[0017] 实施例: \n[0018]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移动式管道干燥装置,包括集成安装在集装箱内的一个风冷却器1,在风冷却器1的上端左侧带有压缩空气进气口11,上端右侧的出气口与一个高效除油器2的进气口相连,高效除油器2的出气口又与一个活性炭过滤器7的进气口相连,活性炭过滤器7的出气口又与无热再生干燥器相连,无热再生干燥器包括二个并联的吸附式干燥器3,如图2所示,吸附式干燥器3包括中空的圆柱形筒体32,筒体32竖向放置,筒体32的底部为进气口,顶部为出气口,在筒体32的内腔靠近底部的位置装有空气扩散器33,在空气扩散器33的上方固定有吸附塔34,其中的吸附塔34为氧化铝,无热再生干燥器的出气口又与粉尘精滤器8相连,在粉尘精滤器8的右上方开有一个成品气体排气口31,其中在活性炭过滤器7与无热再生干燥器间的连接管道4上装有3个电磁阀5,电磁阀5连接在控制仪6上,通过控制仪6可控制电磁阀5的开关,从而控制连接管道4的导通。\n[0019] 移动式管道干燥设备是根据变压吸附原理,对压缩空气进行干燥的一种设备,在一定的压力下,使压缩空气自下而上流经吸附剂(干燥)床层,在低温高压下,压缩空气中的水蒸气便向吸附剂表面转移,即吸附剂吸收空气中的水份至趋于平衡,使压缩空气得到干燥,这就是吸附(工作)过程;当压力下降的干燥空气(再生空气),再与吸附水份饱和的吸附剂接触时,吸附剂中的水份转向再生空气,直至平衡,使吸附剂得到干燥,这就是解吸(再生)过程;即在低温或高压下水份被吸附(工作),在高温或低压下水份被解吸(再生);其中的无热再生干燥器为双筒结构,筒内充填满吸附剂,当一吸附筒在进行干燥工序时,另一吸附筒在进行解吸工序;\n[0020] 使用时包括三种工作状态:\n[0021] 1、主机自动控制:\n[0022] 当设备要主机自动控制时,将控制面板手动/自动开关打到自动位,主机/备机打到主机位,然后将主机启动/停止打到启动位,此时设备按照控制程序运转,此类控制适用于正常管道干燥吹扫工作;\n[0023] 2、备机自动控制:\n[0024] 当设备要备机自动控制时,将控制面板手动/自动开关打到自动位,主机/备机打到备机位,然后将备机启动/停止打到启动位,此时设备按照控制程序运转,此类控制适用于当主机控制程序有问题的情况下正常管道干燥吹扫工作。\n[0025] 3、手动控制\n[0026] 当设备手动控制时,先将吸附塔内压力排尽,再生气阀门关闭,再将设备旁路阀门打开,然后将控制面板上的手动/自动开关打到手动位,此时设备不经过吸附塔,直接送至用气点,当吸附塔内有空气进入时,证明有工作阀门漏气,总进气阀门会自动关闭,阀门泄露报警指示灯亮,此类控制一般在推球状态使用。\n[0027]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法律信息
- 2017-03-15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F26B 5/00
专利号: ZL 201120025629.3
申请日: 2011.01.26
授权公告日: 2011.08.10
- 2011-08-10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2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3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4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5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6 | | 2016-07-16 | 2016-07-16 | | |
7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8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9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10 | | 2015-04-03 | 2015-04-03 | | |
11 | | 2016-10-14 | 2016-10-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