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带有手动升降装置的含化片式口含烟盒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11013684.4
  • IPC分类号:A24F23/00
  • 申请日期:
    2016-11-18
  • 申请人: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带有手动升降装置的含化片式口含烟盒
申请号CN201611013684.4申请日期2016-11-18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02-01公开/公告号CN10636080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4F23/00IPC分类号A;2;4;F;2;3;/;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王钧;郎锋涛;周仕禄;刘仕民;宋新华;马强;刘晓芊
代理机构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冷奎亨;刘衍军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手动升降装置的含化片式口含烟盒,包括一盒盖,一盒体,所述盒盖扣合在所述盒体上,在所述盒体下部设置储存室,在所述盒体内、所述储存室上部设置一底盘,在所述底盘左侧设置左腔室,右侧设置右腔室,在所述左腔室与所述右腔室之间设置一垂直传动轴,所述底盘套设在所述垂直传动轴上。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口含烟盒在左腔室、右腔室的底部设置底盘和提升装置,提升装置能够带动左腔室、右腔室内的口含烟上升,方便取食口含烟;储存室内一侧放置若干个相互分离的塑料袋,另一侧为空腔;食用后的口含烟残留物可以用镊子夹持住放在塑料袋内,再临时放在空腔内,遇到垃圾桶时再丢弃,避免随意丢弃口含烟污染环境。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