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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焚烧飞灰与气化飞灰共处置的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911118121.5
  • IPC分类号:F23G5/30;F23G5/44
  • 申请日期:
    2019-11-15
  • 申请人:
    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焚烧飞灰与气化飞灰共处置的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911118121.5申请日期2019-11-15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2-07公开/公告号CN11076253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3G5/30IPC分类号F;2;3;G;5;/;3;0;;;F;2;3;G;5;/;4;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花山服务中心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阳绍军;刘永伟;刘璐;刘伟伟;郭霞
代理机构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张敏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焚烧飞灰与气化飞灰共处置的方法及装置,属于飞灰处置技术领域。本发明将焚烧飞灰和气化飞灰混合,在含氧气氛中发生气化‑熔融反应或燃烧‑熔融反应,得到液态渣和混合气产物,所述混合气产物为可燃气或烟气;所述液态渣经第一冷却处理后形成玻璃态渣;所述混合气产物依次经第二冷却处理、气体除尘处理和气体净化处理,得到净化可燃气或净化烟气,收集所述净化可燃气再利用,所述净化烟气达标排放。本发明提供的方法气化或燃烧过程利用气化飞灰的自身热值,无需外加辅助燃料;且利用两种飞灰中自身无机盐成分,熔融过程无需额外添加使气化飞灰的灰分和焚烧飞灰形成具有玻璃成分的辅助材料,生产成本低,适宜规模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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