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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式矿灯及其工作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037873.0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2005-02-23
  • 申请人:
    颜章根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携带式矿灯及其工作方法
申请号CN200510037873.0申请日期2005-02-23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5-08-24公开/公告号CN1658728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颜章根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未来假日花园F50,06-03幢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颜章根当前权利人颜章根
发明人颜章根
代理机构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翁坚刚;房士铭
摘要
本发明属矿山井下作业人员携带使用的携带式矿灯及工作方法。该矿灯具有开关电路、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的照明电路、锂电池、单片机、脉冲宽度调制电路、电池检测电路。照明时单片机由电池检测电路检测锂电池的工作电压和电流,并随时调整工作电流;当调整失败或温度超标时,单片机控制矿灯停止工作。当该矿灯设置甲烷检测电路后,若甲烷浓度超标时单片机控制超高亮发光二极管闪烁报警。本发明还可增加对锂电池进行充电的工作模式,单片机由电池检测电路随时检测并调整锂电池的充电电流和电压,确保了锂电池的充电安全及其充电饱和度。本发明可通过严格控制锂电池的放电过程而确保矿灯的照明时间和照明亮度,可以安全使用锂电池,寿命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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