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 |
申请号 | CN201210222925.1 | 申请日期 | 2012-06-29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013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7C5/00 | IPC分类号 | G;0;7;C;5;/;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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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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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琼华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传锋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利用一车载终端进行用车控制,该车载终端包括北斗/GPS定位模块、无线射频装置以及GPRS通信模块,定位模块用于定位车辆位置,无线射频装置用于读取用车人身份信息,GPRS通信模块用于车载终端与车辆监控中心的数据交互,如下步骤:北斗/GPS定位模块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将车辆的定位数据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当用车人进行插拔卡操作时,无线射频识别装置识别的用车人信息通过GPRS模块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当车辆进行点、熄火操作时,发送车辆状态改变提示给车辆监控中心;当车辆监控中心收到上述数据信息时,统计出不同用车人的用车记录并存入数据库中,之后根据用车人的用车申请对用车记录进行核销操作,并对非公务用车进行收费以达到限制非公务用车的目的。
1.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利用一车载终端进行用车控制,该车载终端包括北斗/GPS定位模块、无线射频装置以及GPRS通信模块,其中,定位模块用于定位车辆位置,无线射频装置用于读取用车人身份信息,GPRS通信模块用于车载终端与车辆监控中心的数据交互,所述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北斗/GPS定位模块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将车辆的定位数据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
(2)当用车人进行插拔卡操作时,无线射频识别装置识别的用车人信息通过GPRS模块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当车辆进行点、熄火操作时,车载终端将通过GPRS模块发送车辆状态改变提示给车辆监控中心;
(3)当车辆监控中心收到上述数据信息时,统计出不同用车人的用车记录并存入数据库中;
(4)对公务用车的用车记录进行核销操作,同时对不符合公务用车的用车记录进行缴费核销处理;
(5)车辆监控中心在处理车载终端发送的数据时,开启一个定时器,判断系统时间是否已到指定发送节假日用车情况提示短信时间的时间,如果已到时间,则判断前一天是否为节假日,如果是,则向前一天产生节假日用车记录的车辆的管理人员发送短信,告知该车辆前一天产生的节假日用车总里程数,并督促其进行相关的加班核销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车辆监控中心收到点火提示,如判断出当前是节假日,则向相关人员发送提示短信,同时向车载终端发送命令,设置点亮节假日指示灯以及启动蜂鸣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对工作日产生的非公务用车记录进行缴费核销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定时器是否已满t2分钟,如果已满,则计时器重置并返回。
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卫星定位技术和射频识别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公务用车控制方法。\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卫星定位技术的日臻成熟,在智能交通和物流等领域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n射频识别技术也有了长足发展,已经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考勤登记、公交收费、火车票识别等等。而现在公务用车的调度基本上靠人工来进行监督,由于监督不力,不规范用车屡屡发生。\n发明内容\n[0003] 针对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解决传统人工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监管不力问题。\n[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卫星定位和射频识别的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利用一车载终端进行用车控制,该车载终端包括北斗/GPS定位模块、无线射频装置以及GPRS通信模块,其中,定位模块用于定位车辆位置,无线射频装置用于读取用车人身份信息,GPRS通信模块用于车载终端与车辆监控中心的数据交互,所述公务用车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北斗/GPS定位模块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将车辆的定位数据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2)当用车人进行插拔卡操作时,无线射频识别装置识别的用车人信息通过GPRS模块发送给车辆监控中心;当车辆进行点、熄火操作时,车载终端将通过GPRS模块发送车辆状态改变提示给车辆监控中心;(3)当车辆监控中心收到上述数据信息时,统计出不同用车人的用车记录并存入数据库中,对公务用车的用车记录进行核销操作,同时对不符合公务用车的用车记录进行缴费核销处理。\n[0005] 进一步地,当车辆监控中心收到点火提示,如判断出当前是节假日,则向相关人员发送提示短信,同时向车载终端发送命令,设置点亮节假日指示灯以及启动蜂鸣器。\n[0006] 进一步地,车辆监控中心在处理车载终端发送的数据时,开启一个定时器,判断系统时间是否已到指定发送节假日用车情况提示短信时间的时间,如果已到时间,则判断前一天是否为节假日,如果是,则向前一天产生节假日用车记录的车辆的管理人员发送短信,告知该车辆前一天产生的节假日用车总里程数,并督促其进行相关的加班或缴费核销操作。\n[0007] 进一步地,判断定时器是否已满t2分钟,如果已满,则计时器重置并返回。\n[0008] 进一步地,对工作日产生的非公务用车记录需进行缴费核销操作。\n[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将卫星定位技术与射频识别技术结合起来对公务车进行控制,对于非工作时间(如节假日)的用车情况进行告警提示,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于非公务用车记录进行缴费处理。本方法相对于传统的人工控制的方法,完全实现了智能化,节省了人力成本,而且监管力度强,效果好。\n附图说明\n[0010]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n[0011] 图1是本发明车载终端的数据处理流程框图。\n[0012] 图2是本发明车辆监控中心的数据处理流程框图。\n[0013] 图3是本发明车辆控制中心进行核销操作处理流程框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14] 请参阅图1,本发明车载终端的数据处理过程主要包括:车载终端开启后,执行步骤(S01)通过车载终端的定位模块计算车辆定位信息,并执行步骤(S02)将车辆定位信息通过GPRS通信模块发送到车辆监控中心,然后返回执行步骤(S01)。与此同时,车载终端开启后开启一个线程执行步骤(S03)等待车辆监控中心发送的节假日用车告警命令。如果收到节假日用车告警命令(S04),则执行步骤(S05)使车载终端上的节假日用车灯亮,而且蜂鸣器响一段时间,用以提示用车人。与上面同步执行的还有步骤(S06)等待用车人的插拔卡和点熄火动作,如果步骤(S07)收到插拔卡和点熄火动作,则执行步骤(S08)通过GPRS通信模块向车辆监控中心发送信息提示数据包,用于统计用车记录。\n[0015] 请参阅图2,本发明车辆监控中心的数据处理过程主要包括:\n[0016] 车辆监控中心的系统启动之后,每隔一定的时间执行步骤(S09)收到车载终端上传的数据,之后执行步骤(S10)根据收到的数据统计用车记录,并执行步骤(S11)将用车记录存入用车记录表中。在统计用车记录的同时还要执行步骤(S12)判断收到的数据包是否点火提示并且用车时间属于节假日,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13)向终端发送节假日用车告警提示信息,另外,执行步骤(S14)判断上一次发送的该车的节假日用车提示短信是否已超过t1分钟,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15)给相关人员发送节假日用车提示短信。车辆监控中心在处理终端数据的同时,要执行步骤(S16)开启一个定时器,执行步骤(S17)判断系统时间是否已到指定发送节假日用车情况提示短信时间的时间(由系统管理员指定,如上午9点),如果已到时间,则执行步骤(S18)判断前一天是否为节假日,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19)向前一天产生节假日用车记录的车辆的管理人员发送短信,告知该车辆前一天产生的节假日用车总里程数,并督促其进行相关的加班或缴费核销操作。执行步骤(S20)判断定时器是否已满t2分钟(最佳实施例为1分钟),如果已满,则计时器重置,并返回执行步骤(S17)。\n[0017] 请参阅图3,本发明的车辆控制中心核销操作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骤:当车辆监控中心产生用车记录之后,车辆控制中心执行步骤(S23)判断用车记录是否为节假日用车,如果为节假日用车,则执行步骤(S24)判断是否为加班用车,如果也为加班用车,再执行步骤(S25)判断是否已过加班核销期限(由系统管理员指定),如果未过加班核销期限,则执行步骤(S26)进行加班核销操作,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用车人员提交的加班申请单在车辆控制中心网站上对改用车记录进行加班核销操作;如果已过加班核销期限,则系统默认执行步骤(S28)进行缴费核销,由用车人员在指定部门缴费完毕后,将用车申请单以及缴费凭证交给车辆管理人员,然后管理人员在车辆控制平台上传用车申请单和缴费凭证的电子版对用车记录进行缴费核销操作。如果步骤(S24)的判定结果不是加班用车,而是个人原因用车,则执行步骤(S28)进行缴费核销操作。如果步骤(S23)的判定结果为工作日用车,则执行步骤(S27)判断是否公务用车,如果不是公务用车,而是个人原因公车,则执行步骤(S28)进行缴费核销操作。\n[0018] 本发明可以有效地减少非公务用车情况,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为政府和企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实际运行检验,效果良好。
法律信息
- 2015-04-22
- 2013-01-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7C 5/00
专利申请号: 201210222925.1
申请日: 2012.06.29
- 2012-11-2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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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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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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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暂无 |
200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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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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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6
|
2006-03-24
| | |
4
| |
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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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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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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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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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