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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和焚烧炉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80041568.2
  • IPC分类号:F23G5/00;F23G7/12
  • 申请日期:
    2004-05-31
  • 申请人:
    霹雳火(马)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和焚烧炉
申请号CN200480041568.2申请日期2004-05-31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4-25公开/公告号CN195417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3G5/00IPC分类号F;2;3;G;5;/;0;0;;;F;2;3;G;7;/;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霹雳火(马)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马来西亚砂劳越州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霹雳火(马)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霹雳火(马)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春斗
代理机构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彭家恩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其包含:位于上方的容器装置;位于下方的灰烬收集装置;复数个空气入口,位于所述容器装置的底部以帮助燃烧;气体输送管和过滤单元。此焚烧系统将产生可燃气体,其可用于烹饪目的或用作能源。本发明还涉及用于通过燃烧垃圾来产生气体的焚烧炉,其包含位于上方的容器装置和位于下方的灰烬收集装置以及复数个空气入口所述复数个空气入口位于所述上容器装置的底部以帮助燃烧。所述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和所述焚烧炉产生可用的可燃气体,且焚烧过程产生无烟无味效果,这对环境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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