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设置激活二维码和视频节目二维码,将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每个视频节目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中的单个视频节目相关联;
S2,通过扫描所述激活二维码,将每个所述激活二维码与一个预定的播放设备进行绑定;
S3,绑定成功以后,获取所述激活二维码关联的视频节目组,通过扫描节目二维码播放相应的视频节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步骤S4:
当需要在不同播放设备之间转移访问权限时,通过扫描二维码令牌把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暂时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上;当授权退出时,被授权的其它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失效,与所述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恢复访问权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骤S2中,通过扫描激活二维码,对其进行识别,对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激活二维码与该播放设备进行绑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进行验证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
S21,判断激活二维码是否已经与播放设备进行绑定,如果激活二维码没有被绑定,则把此激活二维码与该播放设备进行绑定;
S22,如果此激活二维码已经被绑定,则判断与此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提示用户是否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如果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则输入授权密码,经验证成功后将访问权限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并将成功转移的提示消息发送给用户;
S23,如果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一致,则提示用户已经绑定。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切换到其它播放设备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
S41,其它播放设备登录到视频节目站点,获取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
S42,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对其进行解析,把二维码令牌内容与和激活二维码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
S43,如果设备ID通过验证,则将设备ID和二维码令牌进行绑定,站点弹出与播放设备绑定的激活二维码关联的所有视频节目,通过点击相应的视频节目即可播放;
S44,如果设备ID不正确,则将验证不成功的错误信息发送至播放设备,拒绝在其它播放设备上播放视频节目。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再次使用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时,需要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重新识别所述二维码令牌,进行重新登录。
7.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端应用单元、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和二维码管理单元;
所述二维码管理单元包含二维码生成模块和二维码分配模块;
所述二维码生成模块主要用于生成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以及二维码令牌,并将其传送到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
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将每个所述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一组视频节目中的每个节目对应一个所述视频节目二维码;
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将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播放设备信息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
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包括二维码存储模块和权限验证模块;
其中,所述二维码存储模块用于接收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播放设备信息,并将其进行存储;
所述权限验证模块用于对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进行验证;
所述客户端应用单元包括权限获取模块、特征码采集模块、访问模块、权限暂时移动模块和权限永久转移模块;
其中,所述权限获取模块用于扫描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和二维码令牌,并对其进行识别;
所述特征码采集模块将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单个播放设备的设备ID进行存储后,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
所述访问模块用于播放视频节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永久转移模块获取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同时从所述权限获取模块读取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授权密码,将其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所述特征码采集模块中存储的设备ID修改为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实现访问权限的永久转移。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暂时转移模块通知所述权限获取模块对二维码令牌进行扫描,接收解析后的信息,将二维码令牌内容和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实现访问权限的暂时转移。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及其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同时涉及用于实现该方法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属于数字版权管理技术领域。\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固网宽带和无线宽带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的影视媒体、音乐作品、视频教育课程等数字内容。由于数字内容易于复制和传播,网络上出现了大量的非法盗版内容,极大侵害了内容提供商的权益,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n[0003] 为了保护数字内容,现有的内容提供商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其出版的数字内容发布进行保护。一种方式是采用用户名和密码认证,认证通过后,用户有权播放其订购的数字内容。但是,一个用户购买后,他的账户可以供多人使用,因此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内容提供商的权益。\n[0004] 另外一种方式是采用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简称DRM)保护方案。微软、苹果、Real等公司都提供了这种保护方案。国际开放移动通信联盟OMA(Open Mobile Alliance)整合了多个业界的业务标准化组织,制订了针对移动设备保护数字媒体内容的DRM规范。DRM保护方案使权限与设备绑定,数字内容与权限分离,内容可以任意传播,使用时需要购买权限,保护方式可以按次、按时间设置。这些DRM保护方案的发布和应用对数字内容的保护起到重要作用,有效推进了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但是这些DRM保护方案都是自成一体,不能相互兼容,且存在以下问题:\n[0005] 1.受保护内容的访问权限与设备绑定后,用户更换新设备后,不容易把受保护内容的访问权限转移到新设备,往往只能重新购买;\n[0006] 2.在一个设备上购买的保护内容不能授权到其它播放设备上访问,缺乏灵活性,用户体验较差。\n[0007] 在公开号为CN 101853349A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公开了一种数字产品的许可管理系统,包括许可管理模块,用于产生、分发数字产品的许可证,其包括许可生成单元、许可分发单元、客户端应用模块,嵌入于数字产品应用程序中,为所嵌入的数字产品应用程序提供许可管理与执行的功能,控制相应数字产品的使用权限,许可验证模块,用于对数字产品的许可证进行验证以及将许可证和用户计算环境进行绑定。其中,许可证的形式可以是单个或者一组条形码的形式,通过电话或者传输软件传送给用户,与用户进行绑定后具有不可复制性,用户可通过将数字产品许可证的绑定对象从一个计算环境改变成另一个计算环境,而移动所拥有的数字产品授权,从而实现受保护内容的权限与设备绑定后,设备的更换以及保护权限在不同设备之间的转移。但是,该数字产品许可管理系统的操作较为繁琐,在用户体验上仍需进一步改进。\n发明内容\n[0008]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首要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n[0009] 本发明所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n[0010] 为实现上述的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下述的技术方案:\n[0011]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n[0012] S1,设置激活二维码和视频节目二维码,将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每个视频节目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中的单个视频节目相关联;\n[0013] S2,通过扫描所述激活二维码,将所述激活二维码与预定的播放设备进行绑定;\n[0014] S3,绑定成功以后,获取所述激活二维码关联的视频节目组,通过扫描节目二维码播放相应的视频节目。\n[0015] 其中较优地,当需要在不同播放设备之间转移访问权限时,通过扫描二维码令牌把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暂时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上;当授权退出时,被授权的其它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失效,与所述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恢复访问权限。\n[0016] 其中较优地,在步骤S2中,每个所述激活二维码与一个播放设备进行绑定。\n[0017] 其中较优地,在步骤S2中,通过扫描激活二维码,对其进行识别,对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激活二维码与该播放设备进行绑定。\n[0018] 其中较优地,将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进行验证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n[0019] S21,判断激活二维码是否已经与播放设备进行绑定,如果激活二维码没有被绑定,则把此激活二维码与该播放设备进行绑定;\n[0020] S22,如果此激活二维码已经被绑定,则判断与此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提示用户是否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如果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则输入授权密码,经验证成功后将访问权限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并将成功转移的提示消息发送给用户;\n[0021] S23,如果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一致,则提示用户已经绑定。\n[0022] 其中较优地,将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切换到其它播放设备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n[0023] S41,其它播放设备登录到视频节目站点,获取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n[0024] S42,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对其进行解析,把二维码令牌内容与和激活二维码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n[0025] S43,如果设备ID通过验证,则将设备ID和二维码令牌进行绑定,站点弹出与播放设备绑定的激活二维码关联的所有视频节目,通过点击相应的视频节目即可播放;\n[0026] S44,如果设备ID不正确,则将验证不成功的错误信息发送至播放设备,拒绝在其它播放设备上播放视频节目。\n[0027] 其中较优地,当再次使用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时,需要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重新识别所述二维码令牌,进行重新登录。\n[0028]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用于实现上述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包括客户端应用单元、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和二维码管理单元;\n[0029] 所述二维码管理单元包含二维码生成模块和二维码分配模块;\n[0030] 所述二维码生成模块主要用于生成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以及二维码令牌,并将其传送到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n[0031] 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将每个所述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一组视频节目中的每个节目对应一个所述视频节目二维码;\n[0032] 所述二维码分配模块将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播放设备信息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n[0033] 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包括二维码存储模块和权限验证模块;\n[0034] 其中,所述二维码存储模块用于接收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播放设备信息,并将其进行存储;\n[0035] 所述权限验证模块用于对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进行验证;\n[0036] 所述客户端应用单元包括权限获取模块、特征码采集模块、访问模块、权限暂时移动模块和权限永久转移模块;\n[0037] 其中,所述权限获取模块用于扫描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和二维码令牌,并对其进行识别;\n[0038] 所述特征码采集模块将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的设备ID进行存储后,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n[0039] 所述访问模块用于播放视频节目。\n[0040] 其中较优地,所述权限永久转移模块获取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同时,从所述权限获取模块读取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授权密码,将其发送到所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所述特征码采集模块中存储的设备ID修改为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实现访问权限的永久转移。\n[0041] 其中较优地,所述权限暂时转移模块通知所述权限获取模块对二维码令牌进行扫描,接收解析后的信息,将二维码令牌内容和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实现访问权限的暂时转移。\n[0042] 本发明提供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及其系统,通过激活二维码实现了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与设备绑定,有效地保证了任意时刻,一个访问权限只能被一个播放设备使用,通过授权密码可以把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转移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权限绑定转移后,原来绑定的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提高了访问的灵活性;通过二维码令牌,可以把购买的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暂时转移到其它非绑定设备上访问。一旦授权退出,此被授权设备的播放权限自动失效,从而防止一个账号在同一时间被多人使用,很好地保障了内容提供商的权益。另外,本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在实施时,主要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给用户带来了使用上的便利性。\n附图说明\n[0043] 图1为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n[0044] 图2为激活二维码与数字内容的对应关系图;\n[0045] 图3为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的流程图;\n[0046] 图4为对访问权限进行转移的流程图;\n[0047] 图5为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n具体实施方式\n[0048]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内容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n[0049] 本发明首先提供了一种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如图1所示,它包括客户端应用单元、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和二维码管理单元。其中,二维码管理单元包含二维码生成模块和二维码分配模块。二维码生成模块主要用于生成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以及二维码令牌,并将其传送到二维码分配模块。二维码分配模块将接收到的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数字内容相关联,将一组数字内容中的每个个体对应一个单独的视频节目二维码。当播放设备与激活二维码绑定,获得访问权限之后,才能访问与激活二维码相关联的数字内容。\n[0050] 在本发明中,播放设备优选为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也可以是个人电脑或者笔记本电脑等。在下文所述的实施例中,主要以移动设备为例进行说明,但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显然也可以用在其它的播放设备上。\n[0051]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数字内容为视频节目。首先,将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一组视频节目中的每个节目都对应一个视频节目二维码,当移动设备与激活二维码绑定,获得访问权限之后,可以访问与激活二维码相关联的视频节目组,通过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访问相应的视频节目。二维码令牌与视频节目站点进行绑定,当未获得访问权限的其它播放设备想要访问视频节目时,可以访问与二维码令牌进行绑定的视频节目站点,通过扫描二维码令牌暂时获得访问权限。二维码分配模块将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移动设备信息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n[0052] 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包括二维码存储模块和权限验证模块。其中,二维码存储模块用于接收二维码管理单元传送来的分配好的激活二维码信息、视频节目二维码信息以及绑定的移动设备信息,并将其进行存储。权限验证模块用于对用户通过移动设备对视频节目进行访问时的权限进行验证。\n[0053] 客户端应用单元包括权限获取模块、特征码采集模块、访问模块、权限暂时移动模块和权限永久转移模块。其中,权限获取模块用于扫描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和二维码令牌,并对其进行识别;当扫描的是激活二维码时,将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发送到特征码采集模块;当扫描的是视频节目二维码时,将解析后的结果发送到访问模块;当扫描的是二维码令牌时,将其发送到权限暂时转移模块。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权限获取模块对激活二维码、视频节目二维码和二维码令牌的扫描识别可以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来完成。\n[0054] 特征码采集模块将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播放设备的设备ID(设备唯一编号)进行存储后,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权限验证模块验证通过后,权限获取模块用于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对其进行识别,并将结果发送到访问模块,访问模块用于播放相应的视频节目。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权限获取模块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时,通过获取设备ID,判断其与存储的设备ID是否一致,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进一步的验证,当验证通过时,将结果发送到访问模块,访问模块用于播放相应的视频节目,当获取的设备ID与预先存储的设备ID不一致时,访问失败,将访问失败的信息返还给用户。\n[0055] 权限永久转移模块用于获取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同时,从权限获取模块读取解析后的激活二维码内容以及授权密码,将其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特征码采集模块中存储的设备ID修改为其它播放设备的设备ID,实现访问权限的永久转移。\n[0056] 权限暂时转移模块用于通知权限获取模块对二维码令牌进行扫描,接收解析后的信息,将二维码令牌内容和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实现访问权限的暂时转移,获得访问权限的其它播放设备显示可以播放的视频节目链接,点击节目链接即可播放视频节目。当授权退出时,此被授权的其它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n[0057] 在上述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的基础上,本发明进一步提供了一种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如图3所示,该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n[0058] S1,设置激活二维码和视频节目二维码,将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每个视频节目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中的单个视频节目相关联。\n[0059] 如图2所示,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设置了激活二维码和视频节目二维码,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而且,每个激活二维码只能与一个移动设备绑定,绑定后用户会得到一个授权密码,通过授权密码可以将权限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而原来绑定的移动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通过这种绑定,使访问权限具有了唯一特征和不可复制性,一个移动设备被授予访问权限后,只能通过绑定的移动设备访问该视频节目,当需要从其它播放设备上访问该视频节目时,需要将访问权限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保证了同一时刻,一个访问权限只能被一个设备使用,很好地保障了内容提供商的权益。\n[0060] 在与激活二维码绑定的一组视频节目中,每个节目都对应一个视频节目二维码。\n当激活二维码与移动设备已经绑定时,用户通过使用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播放节目。当用户通过使用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时,会对设备的访问权限进行再一次的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视频节目进行播放。\n[0061] S2,用户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激活二维码,将激活二维码与该移动设备进行绑定。\n[0062] 如图3所示,用户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激活二维码,对其进行识别,把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移动设备唯一编号)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激活二维码与该移动设备进行绑定。绑定后的移动设备获得一个授权密码,用户使用这个授权密码可以把激活二维码绑定给其它播放设备,如iPad等平板电脑。\n[0063]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将解析后的二维码内容和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n[0064] S21,判断激活二维码是否已经与移动设备进行了绑定,如果激活二维码没有被绑定,则把此激活二维码与该移动设备进行绑定,同时给用户返回绑定成功的信息和一个授权密码,用户可以使用这个授权密码把这个激活二维码绑定给其它播放设备,如iPad等平板电脑。\n[0065] S22,如果此激活二维码已经被绑定,则判断与此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提示用户是否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如果用户选择是,则提示用户输入授权密码,经验证成功后将访问权限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并将成功转移的提示消息发送给用户。访问权限绑定转移后,原来绑定的移动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防止一个账号同一时间被多人次使用。\n[0066] S23,如果激活二维码已经绑定的设备ID与要求绑定的设备ID一致,则提示用户已经绑定。\n[0067] S3,绑定成功以后,即可获取激活二维码关联的视频节目组,用户使用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节目二维码播放相应的视频节目。\n[0068] 当数字版权保护单元对激活二维码验证成功后,将视频节目二维码展示给用户,用户通过扫描视频节目二维码播放视频节目。\n[0069] S4,如果用户希望从绑定的移动设备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观看视频节目,可以通过二维码令牌与移动设备进行绑定,把购买的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从绑定的移动设备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上。\n[0070] 如图4所示,将访问权限从绑定的移动设备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n[0071] S41,其它播放设备登录到视频节目站点,获取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n[0072]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当其它播放设备登录到视频节目站点时,站点会展示一个二维码令牌,如图5所示,用来验证登录到站点的设备的合法性。\n[0073] S42,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视频节目站点展示的二维码令牌;对其进行解析,把二维码令牌内容与和激活二维码绑定的设备ID发送到数字版权保护单元进行验证。\n[0074] S43,如果设备ID通过验证,则将设备ID和二维码令牌进行绑定,站点弹出与移动设备绑定的激活二维码关联的所有视频节目,通过点击相应的视频节目即可播放。\n[0075] S44,如果设备ID不正确,则将验证不成功的错误信息发送至移动设备,拒绝在其它播放设备上播放视频节目。\n[0076]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通过二维码令牌与移动设备进行绑定将访问权限从移动设备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上的过程是暂时的,一旦授权退出,此被授权的设备的播放权限自动失效,如需再次使用,需要绑定的移动设备重新识别二维码令牌,进行重新登录才能再次播放视频节目的内容。\n[0077] 综上所述,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通过设置激活二维码,将每个激活二维码与一组视频节目相关联,用户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扫描激活二维码,将激活二维码与该播放设备进行绑定,实现了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与设备绑定,防止未授权的设备使用视频节目,防止一个账号在同一时间被多人使用;通过授权密码可以把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转移绑定到其它播放设备,权限绑定转移后,原来绑定的播放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通过二维码令牌与播放设备进行绑定,可以把购买的视频节目的访问权限从绑定的播放设备暂时转移到其它播放设备上进行访问,一旦授权退出,此被授权的设备的访问权限自动失效,如需再次使用,需要绑定的播放设备重新识别二维码令牌后,进行重新登录才能再次访问视频节目,从而有效地保证了任意时刻,一个访问权限只能被一个播放设备使用,很好地保障了内容提供商的权益。另外,本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在实施时,主要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给用户带来了使用上的便利性。\n[0078] 以上对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二维码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及其系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背离本发明实质精神的前提下对它所做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动,都将构成对本发明专利权的侵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信息
- 2017-04-12
- 2014-12-3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N 21/4623
专利申请号: 201410398372.4
申请日: 2014.08.14
- 2014-12-03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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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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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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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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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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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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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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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
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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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