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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包括计算机的多信号源的视频显示设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128839.4
  • IPC分类号:H04N5/45;H04N5/44
  • 申请日期:
    2000-09-26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包括计算机的多信号源的视频显示设备
申请号CN200510128839.4申请日期2000-09-2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06-07公开/公告号CN178397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5IPC分类号H;0;4;N;5;/;4;5;;;H;0;4;N;5;/;4;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吴仁兴
代理机构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吕晓章;李晓舒
摘要
一种具有包括计算机的多信号源的视频显示设备,包括:选择信号源选择状态的键输入单元;和微处理器,如果信号源选择状态不是计算机,则保持当前模式,如果信号源选择状态是计算机,则判断是否从计算机输入节电指令,如果从计算机输入节电指令,则将当前模式转换为节电模式。这避免了如显示的不是从计算机输入的视频信号,视频显示设备由计算机控制被转换为节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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