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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 |
申请号 | CN201110144454.2 | 申请日期 | 2011-05-31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10218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暂无 | IPC分类号 | 暂无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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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12号楼4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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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志起;郭慰;杨峰;高宇;李凯;魏忠伟 |
代理机构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健;龙洪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此方法包括:移动运营系统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的映射关系,并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本发明通过手机账户和欠费黑名单来进行车辆的车道控制,同时使ETC收费和手机共用同一账户,减少了欠费状况的发生,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智能程度和用户缴费的方便程度。
1.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系统,包括收费站侧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还包括移动运营系统;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包括用于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映射关系的计费中心;
所述计费中心,用于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
所述计费中心,还用于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计费中心;
所述计费中心,用于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
4.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移动运营系统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的映射关系,并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
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将从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移动运营系统;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
7.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将从移动运营系统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
所述系统还包括移动运营系统;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包括用于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映射关系的计费中心;
所述计费中心,用于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
所述计费中心,还用于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
所述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移动运营系统。
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不停车收费领域,尤其一种利用手机账户和黑名单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单元(On Board Unit,简称OBU)也称为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 ETC 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ETC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的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自动收费系统。该技术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美国、欧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电子收费系统已经局部联网并逐步形成规模效益。\n我国以磁卡为介质采用人工收费方式为主的公路联网收费方式无疑也受到这一潮流的影响。\n[0003] 不停车收费技术特别适于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采用。在传统采用车道隔离措施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单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在无车道隔离情况下的自由交通流下的不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自由流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不停车收费,可以允许车辆高速通过(几十公里以至 100 多公里),故可大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公路收费走向电子化,可降低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收费口的噪声水平和废气排放。由于通行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可以缩小收费站的规模,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另外,不停车收费系统对于城市来说,就不仅仅是一项先进的收费技术,它还是一种通过经济杠杆进行交通流调节的切实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对于交通繁忙的大桥、隧道,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避免月票制度和人工收费的众多弱点。如何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智能程度和用户缴费的方便程度是本领域中一直研究的问题。\n发明内容\n[0004]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智能程度。\n[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系统,包括收费站侧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所述系统还包括移动运营系统;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包括用于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映射关系的计费中心;\n所述计费中心,用于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n[0006]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07] 所述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计费中心;所述计费中心,用于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n[0008]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09] 所述计费中心,还用于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n[0010]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1]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n[0012]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包括:移动运营系统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的映射关系,并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n[0013]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4] 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移动运营系统;所述移动运营系统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n[0015]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6]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n[0017]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8]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n[0019]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将从移动运营系统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n[0020] 进一步地,上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21] 所述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移动运营系统。本发明通过手机账户和欠费黑名单来进行车辆的车道控制,同时使ETC收费和手机共用同一账户,减少了欠费状况的发生,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智能程度和用户缴费的方便程度。\n附图说明\n[0022] 图1是实施例中进行不停车收费系统结构图;\n[0023] 图2是实施例中进行不停车收费方法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4] 如图1所示,进行不停车收费的系统包括收费站侧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和移动运营系统。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站级子系统和车道子系统,移动运营系统包括计费中心。ETC系统三层之间的通讯遵循标准的通讯协议,ETC收费中心和运营商之间的通讯采用私有协议,由双方共同确定。\n[0025]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包括用于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映射关系的计费中心。\n[0026] 计费中心用于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n[0027] 控制中心用于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n[0028] 其中,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即OBU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即IC卡标识。一般情况下,一个车辆只配置一个OBU,一OBU可以使用不同的IC卡。\n[0029] 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计费中心;计费中心用于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n[0030] 计费中心还用于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n[0031] 移动运营子系统还包括账务中心,账务中心用于与控制中心进行对账操作,并生成相关报表。\n[0032] 移动运营子系统还包括客户服务中心,用于向用户提供查询等服务。\n[0033] 上述两系统之间的数据加密方式都采用3DES加密方式。\n[0034] 如图2所示,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包括:移动运营系统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的映射关系,并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n[0035] 其中,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即OBU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即IC卡标识。一般情况下,一个车辆只配置一个OBU,一OBU可以使用不同的IC卡。\n[0036] 本发明中可以由使用控制中心进行相应余额判断和黑名单判断和车辆指示操作,也可以使用车道子系统进行相应余额判断和黑名单判断和车辆指示操作。使用控制中心进行上述操作时,车道子系统采集到车辆信息通过站级子系统发送至控制中心,控制中心进行余额判断和黑名单判断后逐级下发操作指令,最终由车道子系统完成指示。使用车道子系统进行上述操作时,车道子系统可以与移动运营系统进行直接通信。\n[0037] 在实际应用中,移动运营商可以通过赠送OBU和/或IC卡的方式完成对用户OBU的安装,同时在运营商客户服务系统建立起此OBU标识和/或IC卡与用户账号的对应关系。具体为:运营商对优质客户免费赠送OBU和IC卡,将用户的车辆信息写入OBU内,并读取OBU标识和IC卡标识,同时将此OBU 标识和IC卡标识在客户服务系统中和手机账户进行关联,并记录到客户服务系统中,将OBU安装到车辆上进行激活操作。\n[0038] 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移动运营系统;移动运营系统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n[0039] 车道子系统用于采集到车辆信息后计算收费金额,并将车载计费标识和收费金额通过站级子系统发送至控制中心。此步骤与现有技术中的执行过程相同。\n[0040] 移动运营系统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n[0041] 移动运营系统检测到或获知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后,通知控制中心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在检测到或获知手机账户由欠费状态转换为非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此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非欠费状态。\n[0042] 移动运营系统进行扣费的流程可包括以下步骤:\n[0043] 步骤1,移动运营系统根据映射关系查找到手机账户后,判断手机账户是否是后付费用户,如果是,则进行扣款,并通知控制中心扣款成功,流程结束;否则,转到步骤2,[0044] 步骤2,手机账户是预付费用户,判断手机账户余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本次应收通行费用;如果是,执行步骤3,否则,执行步骤4;\n[0045] 步骤3,扣费后短信通知手机用户扣费成功,并向控制中心返回扣费成功响应;流程结束。\n[0046] 步骤4,扣费后短信通知手机用户欠费,通知控制中心此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控制中心记录此车载计费标识的欠费状态,将此车载计费记录入欠费黑名单。\n[0047] 本发明中黑名单的生成及更新可以均由控制中心完成,每隔一段时间,采用差异更新的方式将黑名单同步到站级。站级到车道的黑名单更新采用全局更新的方式,黑名单在车道分为主备两份,同步完成后备用黑名单成为主黑名单,站级到车道的更新都是更新备用黑名单。黑名单的更新时间根据系统实施的结果而定,时间间隔越短,控制风险越精确。控制中心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如30分钟)将黑名单信息同步到站级,站级再同步到车道,因此车道系统的黑名单信息和传统的黑名单每天更新一次相比可以保持准实时地动态更新。这样的好处在于车辆欠费后很快进入黑名单,防止欠费费用过高对运营商带来的风险,而传统的黑名单因为每天更新一次,可能会存在当天欠费金额很高的情况。\n[0048] 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对黑名单中记录的解除可以通过两种实现,第一种,手机用户缴费后,移动运营系统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取消黑名单的此手机用户对应的记录;第二种,欠费车辆通过车道时被检测到,通过人工缴费缴清了所有欠款。由车道子系统通知至站级子系统,再由站级子系统通知至控制中心。\n[0049] 移动运营子系统还包括账务中心,账务中心用于与控制中心进行对账操作,并生成相关报表。具体的,可以在每天固定的时间段对当天的收费情况进行对帐操作,并生成相关报表。例如可包括以下流程:到达对帐时刻时,控制中心统计当日应收费记录条数及金额,并发送给对账中心请求对账,对账中心统计计费中心当日收费记录条数及金额,并和收到的数据作比较,如果记录都相同则对帐成功,如果不是全部相同对差异的单条账目进行记录。\n[0050] 本发明通过手机账户和欠费黑名单来进行车辆的车道控制,同时使ETC收费和手机共用同一账户,减少了欠费状况的发生,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智能程度和用户缴费的方便程度。\n[0051]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n[0052]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n[0053]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完成,所述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可选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也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来实现。相应地,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模块/单元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本发明不限制于任何特定形式的硬件和软件的结合。
法律信息
- 2020-01-14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由300308 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2号中兴产业基地变更为30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12号楼401房间
- 2016-10-05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6.09.12
专利权人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由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法务部变更为300308 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2号中兴产业基地
- 2016-06-22
- 2014-01-0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7B 15/06
专利申请号: 201110144454.2
申请日: 2011.05.31
- 2012-12-05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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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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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 | |
2
| |
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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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 | |
3
| |
2006-06-21
|
2005-11-18
| | |
4
| | 暂无 |
199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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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