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播放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10105632.3
  • IPC分类号:H04N21/434;H04N21/2668
  • 申请日期:
    2009-02-25
  • 申请人: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播放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0910105632.3申请日期2009-02-25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8-12公开/公告号CN10150540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34IPC分类号H;0;4;N;2;1;/;4;3;4;;;H;0;4;N;2;1;/;2;6;6;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乙成;王晓晖
代理机构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代理人胡吉科
摘要
本发明适用于图像传输领域,提供了一种数字电视广告的播放方法、系统及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在本发明中,通过在数字电视服务器端播发广告界面数据、广告内容数据。当接收到广告界面数据时,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显示对应广告界面,当电视观众希望观看广告时,输入广告选择信号时,获取对应广告内容数据进行播放,而电视观众不希望看广告时,则可关闭、隐藏、缩小该广告界面。这样,电视观众可以自主确定当前是否播放广告,从而不仅避免了广告对观看节目的影响,而且观众根据需求选择观看广告也提升了广告的收视效果。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