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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80022016.2
  • IPC分类号:F21S2/00;G02F1/13357;F21Y103/00
  • 申请日期:
    2010-03-12
  •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申请号CN201080022016.2申请日期2010-03-12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4-25公开/公告号CN10242831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1S2/00IPC分类号F;2;1;S;2;/;0;0;;;G;0;2;F;1;/;1;3;3;5;7;;;F;2;1;Y;1;0;3;/;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黑水泰守
代理机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代理人权鲜枝
摘要
背光源装置(12)具备:热阴极管(17);底座(14),其收纳热阴极管(17)并具有用于射出其光的开口部(14b);扩散板(30),其以与热阴极管(17)相对而覆盖开口部(14b)的方式配置;以及支撑部件(20),其从热阴极管(17)侧支撑扩散板(30),在底座(14)中,与扩散板(30)相对的部分划分为配置热阴极管(17)的光源配置区域(LA)和不配置热阴极管(17)的光源非配置区域(LN),而在扩散板(30)中,光源重叠部(DA)的光反射率比光源非重叠部(DN)的光反射率大,当将扩散板(30)的光反射率的最大值设为Rmax,将最小值设为Rmin时,支撑部件(20)配置在与扩散板(30)中的、具有满足式(1)的光反射率R的区域重叠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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