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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字电视机终端和遥控器的电子支付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996869.0
  • IPC分类号:H04N21/4185;H04N21/422
  • 申请日期:
    2015-12-29
  • 申请人:
    北京巨象亿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数字电视机终端和遥控器的电子支付装置和方法
申请号CN201510996869.0申请日期2015-12-29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07-07公开/公告号CN10693714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185IPC分类号H;0;4;N;2;1;/;4;1;8;5;;;H;0;4;N;2;1;/;4;2;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巨象亿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69号密云县投资促进局办公楼209室-22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巨象亿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巨象亿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刘炜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一种基于数字电视机终端和遥控器的电子支付装置和方法,包括数字电视机顶盒客户端、遥控器、网络和银行电子支付系统,数字电视机顶盒客户端设有蓝牙接收头,遥控器设有非接NFC读卡区、磁条卡划槽和IC卡卡槽,还包括非接NFC读卡模块、磁条卡刷卡模块、IC卡读卡模块、读卡磁头安全加密模块、信息包安全加密模块、键盘数字键值模式切换模块、键盘模块、微处理器、红外通信模块和蓝牙通信模块。微处理器采用PBOC3.0电子支付标准双处理器模块,并采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卡检测中心检测的金融安全控件。该方法实现了用户的安全电子支付,其优点是:可采用三种金融卡信息读取方式,确保一机一密,满足国家PBOC3.0对智能卡终端机标准要求,实现了金融卡全线下电子支付。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