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 |
申请号 | CN201310652493.2 | 申请日期 | 2013-12-05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787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IPC分类号 | H;0;4;M;1;/;7;2;5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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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道2号南方工厂厂房(一期)项目B2区生产厂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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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宋刚 |
代理机构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陈蕾;许伟群 |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所述方法包括: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本发明实施例中,在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通过检测到的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来控制移动终端是否处于不灭屏状态或灭屏状态,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由于不能识别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而导致用户体验降低的技术问题。
1.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
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
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
其中,所述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包括:
发送红外光;
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
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否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灭屏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和/或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者灭屏状态,包括:
当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或者当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
4.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
其中,
所述第二检测单元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发送红外光;
强度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强度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
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或者,在所述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不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的所述预设灭屏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和/或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和/或,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
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4至6任一项所述的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
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移动终端(比如普通手机、智能手机、老人手机等)的普及,移动终端中的某些应用场景需要通过手握识别技术方案来判断,比如,识别手握老人手机不灭屏的应用,再比如,识别手握手机(老人手机、智能手机或普通手机等)接打电话灭屏的应用,再比如,识别智能手机中非手握降低功耗的应用等等。\n[0003] 目前,上述应用采用的手握识别技术方案主要是采用移动终端中的重力传感器或加速度感应器(G-sensor)和陀螺仪的组合来实现。其中,G-sensor是测量物体加速力的电子设备,能够感知到加速力的变化,其中,加速力就是当物理在加速过程中作用在物体上的力,而陀螺仪是测量物体角速度的电子设备。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将G-sensor和陀螺仪组合在一起使用,则能够完整的传感出物理的运动状态。\n[0004] 但是,发明人在对现有技术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发现,由于G-sensor位于移动终端的屏幕上面的主体上,该G-sensor与陀螺仪组合在一起使用时,只能识别用户正常手持移动终端时,是否有人脸靠近移动终端的屏幕,并不能识别出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手握状态,从而降低了用户体验。\n发明内容\n[0005]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不能识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导致用户体验降低的技术问题。\n[0006]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n[0007]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n[0008] 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n[0009] 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n[0010] 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n[0011] 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预设灭屏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和/或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n[0012]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包括:\n[0013] 发送红外光;\n[0014] 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n[0015] 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否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16]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或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者灭屏状态,包括:\n[0017] 当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或者[0018] 当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n[0019]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包括:\n[0020]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n[0021]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n[0022]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n[0023] 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的所述预设灭屏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和/或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n[0024]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检测单元包括:\n[0025] 发送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发送红外光;\n[0026] 强度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n[0027]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强度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n[0028] 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或者,在所述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不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29]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或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和/或,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n[0030] 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上述的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n[0031]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并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来控制移动终端的屏幕的不灭屏状态或灭屏状态,提高了用户体验。\n附图说明\n[0032]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n[0033]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的流程图;\n[0034]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近传感器位于移动终端后盖上手握区域内的结构示意图;\n[0035]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36]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n[0037]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n[0038]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另一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39]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n[0040]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方法的流程图,所述方法包括:\n[0041] 步骤101: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n[0042] 在该实施例中,预设灭屏条件可以是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也可以是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当然,还可以是其它的灭屏条件,比如,通话时灭屏等,本实施例不作限制。\n[0043] 步骤102: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n[0044] 该步骤中,当移动终端的屏幕所述预设灭屏条件时,比如,满足默认的预设灭屏条件等,该移动终端检测其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其一种检测握持状态的过程为:移动终端发送红外光;并检测发送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然后,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否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45] 在另一实施例中,该移动终端还可以通过位于所述移动终端后盖上的手握区域内的接近传感器来检测该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其具体的实现过程为:当移动终端的屏幕足灭屏条件,且在该屏幕还没有灭屏时,该移动终端向所述接近传感器发送检测指令,所述接近传感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检测指令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n[0046] 其中,所述接近传感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检测指令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的过程为:\n[0047] 接近传感器发送红外光,并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然后,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否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48] 其中,在该实施例中,所述手握区域可以为:从移动终端后盖的下边向上三分之二的区域,当然,根据需要,还可以是整个移动终端后盖上的任何区域。\n[0049] 一种可选的实施例中,接近传感器位于移动终端后盖的从下到上的三分一处的任意位置上,具体如图2所示,但并不限于此这种情况,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近传感器位于移动终端后盖上手握区域内的结构示意图。在该图中,仅标出了后盖上的摄像头和闪光灯等器件,其他器件均未显示。\n[0050] 步骤103: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n[0051] 该步骤中,当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或者,当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n[0052] 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检测到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并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来控制移动终端的屏幕的不灭屏状态或灭屏状态,提高了用户体验。\n[0053] 基于上述方法的实现过程,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其结构示意如图3所示,所述装置包括:第一检测单元31,第二检测单元32和控制单元33,其中,\n[0054] 所述第一检测单元31,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其中,所述预设灭屏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默认的灭屏条件和/或用户设定的灭屏条件。\n[0055] 所述第二检测单元32,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n[0056] 所述控制单元33,用于根据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n[0057] 可选的,在另一实施例中,该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第二检测单元32包括:发送单元321,强度检测单元322,判断单元323和确定单元324,其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其中,[0058] 所述发送单元321,用于在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发送红外光;\n[0059] 所述强度检测单元322,用于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n[0060] 所述判断单元323,用于判断所述强度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n[0061] 所述确定单元324,用于在所述判断单元323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或者,在所述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红外光的强度不大于预设强度阀值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62] 可选的,在另一实施例中,该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控制单元33,用于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状态;和/或在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灭屏状态。\n[0063] 所述装置中各个单元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n[0064] 相应的,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其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移动终端5包括: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51。其中,所述控制屏幕状态的装置51的功能和作用如上所述,在此不再赘述。\n[0065] 相应的,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其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所述移动终端6包括:屏幕61,处理器62和接近传感器63,其中,\n[0066] 所述处理器62,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屏幕61是否满足预设灭屏条件;\n[0067] 所述接近传感器63,用于在所述处理器62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n[0068] 所述处理器62,还用于根据所述接近传感器63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不灭屏或灭屏状态。\n[0069] 可选的,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接近传感器63,具体用于在移动终端的屏幕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发送红外光,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否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n[0070] 所述处理器62,具体用于在所述接近传感器63检测到的所述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61处于不灭屏状态;或者在所述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61处于灭屏状态。\n[0071] 可选的,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接近传感器63,位于所述移动终端后盖上的手握区域内。其中,所述手握区域可以为:从移动终端后盖的下边向上三分之二的区域,当然,根据需要,还可以是整个移动终端后盖上的任何区域。具体详见上述,在此不再赘述。\n[0072] 在该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通过位于所述移动终端后盖上的手握区域内的接近传感器来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握持状态,其具体实现过程包括:\n[0073] 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处理器62在检测到该移动终端的屏幕61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向所述接近传感器63发送检测指令,所述接近传感器63在接收到该检测指令后,先启动接近传感器63的发送端发送红外光;然后接近传感器63的接收端检测所述红外光的强度;之后,所述接近传感器63判断检测到的所述红外光的强度是否大于预设强度阀值,如果是,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并将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手握状态的检测结果发送给所述处理器62;否则,接近传感器63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并将所述移动终端处于非手握状态的检测结果发送给所述处理器62。\n[0074] 所述处理器62,在接收到接近传感器63发送的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手握状态的检测结果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61处于不灭屏状态;或者,在接收到接近传感器63发送的所述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为非手握状态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61处于灭屏状态。\n[0075] 所述移动终端中的接近传感器和处理器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n[0076] 本发明实施例中,在检测到移动终端满足预设灭屏条件时,移动终端通过后盖上设置的接近传感器检测该移动终端的握持状态,并根据检测到的握持状态来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处于灭屏状态,还是处于不灭屏状态,提高了用户体验。\n[0077]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除了适用于移动终端外,还可以应用于其它电子终端,并在识别出电子终端的握持状态后,可以衍射出许多其它的新应用,比如主动降功耗等。\n[0078]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n[0079]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n[0080]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19-06-07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地址由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道2号南方工厂厂房(一期)项目B2区生产厂房-5变更为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道2号南方工厂厂房(一期)项目B2区生产厂房-5
- 2017-11-17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7.10.30
专利权人由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
地址由518129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B区2号楼变更为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道2号南方工厂厂房(一期)项目B2区生产厂房-5
- 2015-06-17
- 2014-04-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M 1/725
专利申请号: 201310652493.2
申请日: 2013.12.05
- 2014-03-19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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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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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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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