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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及其装置 |
申请号 | CN201410389877.4 | 申请日期 | 2014-08-08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36170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IPC分类号 | G;0;8;G;1;/;0;1;7;;;H;0;4;N;7;/;1;8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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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科技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郑华荣;刘小兵;裴建军;黄亮 |
代理机构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成春荣;竺云 |
摘要
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领域,公开了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及其装置。本发明的监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从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其识别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根据车牌信息在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如果存在违法车辆,则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其第一车头照片和拍摄时间;提取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第一还原视频;生成第一违法记录。本发明监测方法可获取违法车辆车头车尾的图像信息,并可监控第一和第二摄像机的拍摄盲区,当存在驾驶员在盲区进行驾驶员更换等违法操作时,提供视频证据,从而解决现有监测方法的证据链缺失问题。
1.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所述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
根据所述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
如果存在所述违法车辆,则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
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所述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视频作为第一还原视频,其中,所述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所述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
生成第一违法记录,所述第一违法记录包括所述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的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如果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不存在所述违法车辆,则获取所述第三视频中在违法起始时间前预定时间段内的视频作为第二还原视频;
生成第二违法记录,该第二违法记录包括所述违法照片和第二还原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第一违法记录的步骤包括以下子步骤:
将所述第一车头照片放大,截取具有车牌信息和司机人头信息的区域生成第二车头照片;
生成包括所述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的第一违法记录。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违法车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所述第一违法记录包括四张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其中,所述四张违法照片包括:车身未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已经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越过停车线后朝向红绿灯继续行驶且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和车牌被放大显示的违法照片。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摄像机为鱼眼摄像头。
6.一种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违法识别单元,用于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所述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
违法搜索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
车头提取单元,用于当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存在所述违法车辆时,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
第一视频获取单元,用于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所述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视频作为第一还原视频,其中,所述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所述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
第一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违法记录,所述第一违法记录包括所述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单元:
第二视频获取单元,用于当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不存在所述违法车辆时,获取所述第三视频中在违法起始时间前预定时间段内的视频作为第二还原视频;
第二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违法记录,该第二违法记录包括所述违法照片和第二还原视频。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记录生成单元包括以下子单元:
照片截取子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车头照片放大,截取具有车牌信息和司机人头信息的区域生成第二车头照片;
违法记录子单元,用于生成包括所述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的第一违法记录。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违法车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所述第一违法记录包括四张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其中,所述四张违法照片包括:车身未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已经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越过停车线后朝向红绿灯继续行驶且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和车牌被放大显示的违法照片。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摄像机为鱼眼摄像头。
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及其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技术。\n背景技术\n[0002] 在目前的交通违法监测系统中,普通的电子警察只能进行车辆背向的违法检测,不能提供正面的驾驶人图片,违法处罚时,存在驾驶分代扣的情况。在进行车辆正背向匹配获取人脸图像的同时,目前的方案并没有考虑监控摄像机拍摄盲区的情况,这样会导致较大的证据链缺失问题,比如在盲区存在驾驶员更换的违法操作,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违法车辆的这种违法操作。这样的情况下,扣满12分进驾校的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驾驶人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n发明内容\n[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及其装置,可监控第一和第二摄像机的拍摄盲区,当存在驾驶员在盲区进行驾驶员更换等违法操作时,提供视频证据,解决现有监测方法的证据链缺失问题。\n[0004]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公开了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05] 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n[0006] 根据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n[0007] 如果存在违法车辆,则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n[0008] 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第一还原视频,其中,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n[0009] 生成第一违法记录,第一违法记录包括违法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n[0010]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还公开了一种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包括:\n[0011] 违法识别单元,用于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n[0012] 违法搜索单元,用于根据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n[0013] 车头提取单元,用于当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存在违法车辆时,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n[0014] 第一视频获取单元,用于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第一还原视频,其中,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n[0015] 第一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违法记录,第一违法记录包括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n[0016] 本发明实施方式与现有技术相比,主要区别及其效果在于:\n[0017] 通过第一和第二摄像机,可获得违法车辆的正背面照片,确定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和驾驶员信息,同时,本发明采用第三摄像机对违法车辆进行多角度拍摄,可在第一摄像机和第二摄像机的拍摄盲区继续拍摄违法车辆,当存在驾驶员在防止监测盲区的驾驶员进行驾驶员更换等违规违法操作时,提供视频证据,解决现有监测方法的证据链缺失问题。\n[0018] 进一步地,将第一车头照片放大后生成新的第二车头照片,这样,在查看违法记录时,可防止有多人驾驶同一车辆时的顶替现象。\n附图说明\n[0019]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中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20] 图2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中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的实际实现场景;\n[0021] 图3是本发明应用于闯红灯监测生成的一条违法记录中的照片;\n[0022] 图4是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中一种交通违法监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3] 在以下的叙述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请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方式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n[0024]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n[0025] 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涉及一种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图1是该交通违法监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26] 具体地,如图1所示,该交通违法监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27] 在步骤101中,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n[0028] 此后进入步骤102,根据车牌信息(如匹配车牌),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如果存在,则执行步骤103至步骤105,否则执行步骤\n106和步骤107。\n[0029] 在步骤103中,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n[0030] 在步骤104中,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第一还原视频,其中,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n[0031] 在步骤105中,生成第一违法记录,第一违法记录包括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n[0032] 在一优选例中,步骤105包括以下子步骤:\n[0033] 将第一车头照片放大,截取具有车牌信息和司机人头信息的区域生成第二车头照片;生成包括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的第一违法记录。\n[0034] 此外,在本发明的各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将违法照片放大,截取车牌显示清晰的区域作为额外的规章照片加入违法记录中。将第一车头照片放大后生成新的第二车头照片,这样,在查看违法记录时,可防止有多人驾驶同一车辆时的顶替现象。\n[0035] 在步骤106中,获取第三视频中在违法起始时间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第二还原视频。\n其中,预定时间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也可采用默认的时间段。\n[0036] 在步骤107中,生成第二违法记录,该第二违法记录包括违法照片和第二还原视频。\n[0037] 在本发明的一优选例中,在步骤105或步骤107后,还包括以下步骤:\n[0038] 存储上述第一违法记录或第二违法记录。\n[0039] 此外,可以理解,本发明中所称的“画面图像集合”可以是视频,也可以是抓拍的照片集合。从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得照片的方式可以是在视频中截图,也可以是从抓拍照片集合中选取。第一摄像机用于判定车辆是否违法并提供违法视频,第二摄像机用于拍摄行驶车辆正面的高清车头照片,可获得车辆的车牌和驾驶员信息等,第三摄像机用于多角度拍摄车辆,防止第一和第二摄像头的拍摄盲区无法被拍摄到。第一车头照片为高分辨率照片,包括车辆的行驶环境,从其可得到车辆的车牌信息,还可得到司机的人头信息。\n[0040] 在本发明一优选例中,如果交通违法车是闯红灯,则第一违法记录包括四张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其中,四张违法照片包括:车身未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已经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越过停车线后朝向红绿灯继续行驶且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和车牌被放大显示的违法照片。\n如图2所示,在本发明的一实际实施方案中,第一摄像机为电警摄像机(即电警相机)、第二摄像机为卡口摄像机(即卡口相机)、第三摄像机为鱼眼摄像机(即鱼眼球机)。车头照片即为卡口照片,其拍摄时间为卡口触发时间。其中,终端服务器用于实现上述步骤中车牌的匹配、违法照片的截取、违法记录中多张照片的合成以及违法记录到存储系统的上传等。具体实现流程如下:\n[0041] 1)卡口相机视频触发获得车辆牌照信息和人脸画面(即卡口照片)。\n[0042] 2)电警相机视频跟踪判断车辆违法,获得违法车辆的画面图像(即违法照片)和车牌信息。\n[0043] 3)通过违法照片中的车牌信息反向查找该车辆的卡口照片(即第一车头照片),如果存在,则可得到车辆正向卡口触发时间(即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从鱼眼球机码流中截取画面录像(即第一还原视频),录像时间从车辆正向卡口触发时间到违法开始时间(鱼眼球机做画面还原,场景上可以清晰看到车辆从卡口位置一直到停止线的位置,确认车辆从卡口位置到违法这一过程中不存在更换驾驶人的情况);如若匹配不到卡口图片则按一定时间(即预定时间段)提前量取鱼眼球机录像(即第二还原视频)。\n[0044] 4)人脸取证图片合成(即违法记录中的照片的合成):如果存在第一车头照片,则人脸取证图片由背向违法照片4张(即上述四张违法照片)和正向车头照片2张(即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二车头照片)共6张照片合成;如果不存在第一车头照片,则采用标准的3+1田字形合成人脸取证图片(只包括四张违法照片)。\n[0045] 5)违法记录上传:将第一违法记录或第二位置记录上传的存储系统。\n[0046] 通过第一和第二摄像机,可获得违法车辆的正背面照片,确定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和驾驶员信息,同时,本发明采用第三摄像机对违法车辆进行多角度拍摄,可在第一摄像机和第二摄像机的拍摄盲区继续拍摄违法车辆,防止其在这些区域进行换驾驶员等违规操作,解决现有监测方法的证据链缺失问题。\n[0047] 在本发明的监测方法还可以用于监测压线、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活动,具体方法与上述关于闯红灯的监测描述相似。\n[0048] 本发明的各方法实施方式均可以以软件、硬件、固件等方式实现。不管本发明是以软件、硬件、还是固件方式实现,指令代码都可以存储在任何类型的计算机可访问的存储器中(例如永久的或者可修改的,易失性的或者非易失性的,固态的或者非固态的,固定的或者可更换的介质等等)。同样,存储器可以例如是可编程阵列逻辑(Programmable Array Logic,简称“PAL”)、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简称“PROM”)、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OM,简称“EEPROM”)、磁盘、光盘、数字通用光盘(Digital Versatile Disc,简称“DVD”)等等。\n[0049] 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涉及一种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图4是该交通违法监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50] 具体地,如图4所示,该交通违法监测装置包括:\n[0051] 违法识别单元,用于从第一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第一摄像机判定为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和违法起始时间,并根据该违法照片识别违法车辆的车牌信息。\n[0052] 违法搜索单元,用于根据车牌信息,在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搜索是否存在该违法车辆。\n[0053] 车头提取单元,用当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存在违法车辆时,从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获取该违法车辆的第一车头照片和该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n[0054] 第一视频获取单元,用于提取第三摄像机拍摄违法车辆的第三视频中从第一车头照片的拍摄时间到违法起始时间段内的第一还原视频,其中,第三摄像机的拍摄范围覆盖第一摄像机拍摄范围与第二摄像机拍摄范围之间的拍摄盲区。\n[0055] 第一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一违法记录,第一违法记录包括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n[0056] 第二视频获取单元,用于当第二摄像机拍摄的第二画面图像集合中不存在违法车辆时,获取第三视频中在违法起始时间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第二还原视频。\n[0057] 第二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生成第二违法记录,该第二违法记录包括违法照片和第二还原视频。\n[0058] 在本发明的一优选例中,上述第一记录生成单元包括以下子单元:\n[0059] 照片截取子单元,用于将第一车头照片放大,截取具有车牌信息和司机人头信息的区域生成第二车头照片;\n[0060] 违法记录子单元,用于生成包括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的第一违法记录。\n[0061] 在本发明的一实际应用中,交通违法车是闯红灯,第一违法记录包括四张违法照片、第一车头照片、第二车头照片和第一还原视频,其中,四张违法照片包括:车身未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已经越过停车线的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车身越过停车线后朝向红绿灯继续行驶且包含红绿灯的违法照片和车牌被放大显示的违法照片。\n[0062] 在本发明的另一优选例中,上述第三摄像机为鱼眼摄像头。\n[0063] 此外,可以理解,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三摄像机也可以是能够拍摄到第一摄像机和第二摄像机无法拍摄的盲区的其他摄像机,如枪机摄像机。\n[0064] 第一实施方式是与本实施方式相对应的方法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可与第一实施方式互相配合实施。第一实施方式中提到的相关技术细节在本实施方式中依然有效,为了减少重复,这里不再赘述。相应地,本实施方式中提到的相关技术细节也可应用在第一实施方式中。\n[0065]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各设备实施方式中提到的各单元都是逻辑单元,在物理上,一个逻辑单元可以是一个物理单元,也可以是一个物理单元的一部分,还可以以多个物理单元的组合实现,这些逻辑单元本身的物理实现方式并不是最重要的,这些逻辑单元所实现的功能的组合才是解决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的关键。此外,为了突出本发明的创新部分,本发明上述各设备实施方式并没有将与解决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问题关系不太密切的单元引入,这并不表明上述设备实施方式并不存在其它的单元。\n[0066]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专利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n[0067] 虽然通过参照本发明的某些优选实施方式,已经对本发明进行了图示和描述,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各种改变,而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
法律信息
- 2017-09-19
- 2016-03-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8G 1/017
专利申请号: 201410389877.4
申请日: 2014.08.08
- 2016-02-1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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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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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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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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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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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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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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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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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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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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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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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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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暂无 |
199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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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暂无 |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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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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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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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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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