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及装置、金融设备终端 |
申请号 | CN201511034588.3 | 申请日期 | 2015-12-31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54391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IPC分类号 | H;0;4;N;5;/;2;3;2;;;H;0;4;N;5;/;2;3;5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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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梁添才;聂芸芸;张永;刘道余;龚文川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宝筠 |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本实施例可以接收摄像头发送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检测,若未检测到目标对象,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然后获取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若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及移动的微调指令,直至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可见,本实施例可以对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进行检测,即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以及该目标对象的姿态是否符合图像处理要求,并在检测不成功时,对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进行调整,以使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满足上述要求。本申请还提供了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及金融设备终端。
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及装置、金融设备终端\n技术领域\n[0001] 本申请涉及图像处理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是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及装置、金融设备终端。\n背景技术\n[0002] 如今,图像识别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在各种数据处理系统中,数据处理系统可以对图像中的目标对象进行识别,并根据识别结果进行后续操作。\n[0003] 例如,自助取款机等设备上可以设置摄像头,摄像头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发送至后台服务器,后台服务器根据人脸图像进行身份识别,并依据身份识别结果进行与取款相关的操作。\n[0004] 可以理解的是,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的质量,可以直接影响后台服务器的识别效率及识别准确性。例如,摄像头采集到图像中,目标对象是否完整、目标对象的姿态是否符合要求,均会影响后台服务器的图像识别效果。因此,需要一种技术方案,以保证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符合图像处理要求。\n发明内容\n[0005]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方法,用以保证摄像头采集到符合图像处理要求的图像。另外,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及金融设备终端,用以保证所述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及实现。\n[0006] 为实现所述目的,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n[0007] 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包括:\n[0008] 检测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n[0009] 若未包含,则向所述摄像头发送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第一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第一转动中的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n[0010] 确定所述图像中所述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n[0011] 若所述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所述摄像头发送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第二转动的微调指令,直至第二转动中的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所述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其中,所述第二转动包括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以及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n[0012] 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包括:\n[0013] 对象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若未包含,则触发搜索指令发送模块;\n[0014] 搜索指令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摄像头发送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第一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第一转动中的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n[0015] 姿态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图像中所述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n[0016] 微调指令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所述摄像头发送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第二转动的微调指令,直至第二转动中的所述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所述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其中,所述第二转动包括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以及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n[0017] 本申请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金融设备终端,包括:摄像头以及上述权利要求6~\n12任意一项所述的摄像头的控制装置。\n[0018]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本实施例可以接收摄像头发送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检测,若在图像中未检测到目标对象,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然后获取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若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及移动的微调指令,直至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可见,本实施例可以对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进行检测,即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以及该目标对象的姿态是否符合图像处理要求,并在检测不成功时,对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进行调整,以使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满足上述要求。\n[0019]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n附图说明\n[0020]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n[0021] 图1为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1的流程图;\n[0022] 图2为本申请提供的补光灯的设置方式示例图;\n[0023] 图3为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2的流程图;\n[0024] 图4为本申请提供的人脸区域的划分方式示例意图;\n[0025] 图5为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微调过程的一种几何示意图;\n[0026] 图6为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n[0027] 图7为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8]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n[0029] 参见图1,其示出了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1的流程。本实施例可以但不限定于应用在设置有摄像头的自助设备上,自助设备如自助取款机等等。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可以具体包括步骤S101~步骤S104。\n[0030] 步骤S101:检测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若未包含,则执行步骤S102。\n[0031] 在实施中,摄像头可以按照一定的采集频率采集图像,并将采集到的图像发送至本实施例的执行模块。本实施例的执行模块即摄像头的控制装置,或者可将其称为控制器。\n[0032] 例如,自助取款机的上方安装有摄像头,可以采集站立在自助取款机前的人的脸部图像,并将该脸部图像发送至摄像头的控制装置。\n[0033] 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在接收到图像后,检测该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其中,目标对象可以是但不限定于人脸。\n[0034] 以人脸为例说明,摄像头的控制装置使用人脸检测算法对图像进行检测,以判断该图像中是否包含人脸图像。人脸检测算法可以是但不限定于HARR人脸检测算法或LBF人脸检测算法。\n[0035] 需要说明的是,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是检测是否包含完整的目标对象,例如,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完整的人脸轮廓。若未检测到完整的目标对象,则表示摄像头的拍摄视角有偏差,需要执行下一步骤,以调整摄像头的拍摄角度。\n[0036] 当然,若在图像中检测到完整的目标对象,可以跳过步骤S102,执行步骤S103。\n[0037] 步骤S102: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进行第一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第一转动中的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n[0038] 其中,搜索指令可以控制摄像头在任意方向上转动,但是,在实施中,摄像头未采集到包含完整的目标对象的图像,一般是由于目标对象的高度并未在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范围内。因此,可选地,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转动的指令,以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进行转动。为了便于描述,可以将该指令称为搜索指令,将摄像头的转动称为第一转动。\n[0039] 以自助取款机上的摄像头为例,自助摄像机的高度是固定的,且摄像头前人脸的左右边界通常在摄像头的水平拍摄角度范围内,但摄像头并未采集到完整的人脸图像,通常是由于人脸的上下边界并未在摄像头的垂直拍摄角度范围内,如下巴低于拍摄角度或者额头高于拍摄角度。\n[0040] 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向摄像头发送搜索指令,以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进行转动。摄像头的垂直拍摄角度变化,以搜索目标对象。\n[0041] 需要说明的是,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向摄像头发送的搜索指令并非局限于一条,可以是多条。具体地,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向摄像头发送第一条搜索指令,摄像头响应于第一条搜索指令,会在垂直方向上转动。摄像头在转动过程中,不断采集图像,并将采集到的一系列图像发送至摄像头的控制装置。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在某张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后,便可以向摄像头发送停止转动的指令。\n[0042] 但是,若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在上述一系列图像中,并未检测到目标对象,则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可以向摄像头发送第二条搜索指令,以控制摄像头再次在垂直方向上转动,重复上述检测目标对象的过程,直至在某张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n[0043] 由以上过程可知,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可能会向摄像头发送多条搜索指令。各条搜索指令中可以包括垂直转动角度 各个垂直转动角度依次递增,且增幅为固定值。具体地,例如:\n[0044] 搜索指令1包含 表示摄像头在垂直方向进行 度 度的转动;\n[0045] 搜索指令2包含 表示摄像头在垂直方向进行 度 度的转动;\n[0046] 搜索指令3包含 表示摄像头在垂直方向进行 度 度的转动;\n[0047] ……\n[0048] 搜索指令M包含 表示摄像头在垂直方向进行 度 度的转动。\n[0049] 其中, 依次递增,且增幅为定值。另外,垂直转动角度可以具有上限及下限范围,例如\n[0050] 搜索指令执行规则:\n[0051] 第i次人脸检测失败,便执行搜索指令i+1(i<=M-1)。若从首个搜索开始,到某个搜索指令,搜索时间超过预设时间长度,如3秒,则可以提示调整目标对象的位置。\n[0052] 若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在接收到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便可以执行步骤S103。\n[0053] 步骤S103:确定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n[0054] 其中,本步骤的图像可以是摄像头的控制装置监测到目标对象的那张图像。或者,由上述搜索过程可知,摄像头在转动过程中,可以按照采集频率不断采集图像,若摄像头的搜索装置在某张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则向摄像头发送停止转动的指令,则该张图像及摄像头停止转动后采集到图像均可以作为本步骤中的图像。\n[0055] 按照预设姿态检测算法,在包含目标对象的图像中,确定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其中,姿态参数可以具体是目标对象的左右侧转角度、上下俯仰角度等。以人脸为例,姿态参数可以是脸部左右偏转角度及俯仰角度。因为,人脸在图像中左右偏转或者上下俯仰都会对后续的图像处理操作造成影响,即影响图像处理的效率及准确性。因此,需要通过姿态参数对目标对象的姿态进行判断。\n[0056] 在实施前,预先设置姿态参数标准,该姿态参数标准可以是根据后续图像处理模块对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要求设置的。从而将确定出的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与预设姿态参数标准进行比较。以人脸为例,预设姿态标准为人脸左右偏转在一定的范围内,且俯仰角度在一定范围内。\n[0057] 若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表示目标对象虽然包含在图像内,但姿态并不符合要求,则需要执行步骤S104以再次调整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以采集到姿态符合要求的图像。\n[0058] 步骤S104: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进行第二转动的微调指令,直至第二转动中的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其中,第二转动包括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以及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n[0059] 其中,摄像头可能既需要移动也需要转动,才能使得拍摄到的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因此,需要向摄像头发送微调指令。\n[0060] 微调指令可以是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或者在水平方向上移动,也可以是控制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或者在水平方向上转动。有关移动的方向及距离、转动的方向及角度,详见下文说明。\n[0061] 由以上的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本实施例可以接收摄像头发送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检测,若在图像中未检测到目标对象,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然后获取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若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及移动的微调指令,直至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可见,本实施例可以对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进行检测,即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以及该目标对象的姿态是否符合图像处理要求,并在检测不成功时,对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进行调整,以使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满足上述要求。\n[0062] 在实际应用中,图像处理模块在对采集到的图像进行处理时,不仅要求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符合姿态标准,还要求图像中光线的亮度符合亮度标准,从而保证图像处理的准确性。\n[0063] 因此,本申请提供了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2,以保证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中光线的亮度符合亮度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摄像头的周围需要设置一个或多个补光灯,补光灯点亮后可以提高采集到的图像的亮度。补光灯的设置方式可以参见图2,如图2所示,补光灯可以环形分布在摄像头的周围。\n[0064] 具体地,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在上述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1的基础上,还可以包括:步骤S105及步骤S106。\n[0065] 步骤S105:确定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的图像的亮度参数。\n[0066] 其中,本步骤中的图像是上一步骤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的图像,为了便于描述,可以将该步骤中的图像称为目标图像。或者,由以上可知,摄像头在第二转动过程中,会不断采集图像并将图像发送至摄像头的控制装置。摄像头的控制装置检测到某张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也可以将该张图像中的后续图像作为本步骤中的目标图像。\n[0067] 确定图像的亮度参数。具体地,可以将目标对象在图像中占据的图像区域划分为预设数量的子区域,分别计算每个子区域的亮度。在计算每个子区域的亮度时,可以是计算子区域内所有像素的亮度的平均值,将平均值作为子区域的亮度。\n[0068] 获得每个子区域的亮度后,将各个子区域的亮度分别与预先设置的亮度参数标准(如亮度阈值)进行比较,若存在不符合亮度参数标准的子区域,则表示图像的亮度参数不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需要执行下一步骤。\n[0069] 步骤S106:若亮度参数未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则向若干补光灯中的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直至摄像头发送的图像的亮度参数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n[0070] 其中,将上述亮度比较后,不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的子区域确定为目标子区域。\n由于目标子区域的亮度不符合亮度参数标准,则可以针对性地,对该些目标子区域进行补光。\n[0071] 可以理解的是,需要点亮补光灯才能进行补光,因此,需要在若干补光灯中进行选择,以确定应该点亮哪个(些)补光灯。为了便于描述,可以将该个(些)补光灯称为目标补光灯。\n[0072] 具体地,在若干补光灯中,确定目标补光灯的具体方式可以是如下方式。\n[0073] 由以上可知,目标对象占据的图像区域(或者称为图像中的目标对象区域)可以划分为预设数量的子区域,以人脸为例,可以将图像中的人脸区域划分为预设数量的子区域,如图4所示,将图像中的人脸区域平均划分8个子区域,分别为子区域1、子区域2、子区域\n3……子区域8。当然,有关人脸区域的划分如子区域的数量、是否平均划分等都可以有其他的实现方式,本申请并不做具体限定。\n[0074] 进一步地,可以参照目标对象区域的划分方法,对摄像头周围分布的补光灯进行相应的划分。经过划分后,摄像头周围的补光灯被划分为与目标对象的子区域相同的控制区域,每个控制区域分别与图像中目标对象的一个子区域对应。如图2所示,参照人脸区域的划分方式,将摄像头周围的补光灯划分为8个控制区域,分别为控制区域1、控制区域2、控制区域3……控制区域8,各个控制区域与图4中的各个子区域一一对应。\n[0075] 在上述亮度比较中,可以确定出不符合亮度参数标准的目标子区域,从而,可以将目标子区域对应的控制区域内的补光灯确定为目标补光灯。\n[0076] 在确定出目标补光灯后,可以向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以点亮目标补光灯。这样,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的亮度便会提高。\n[0077] 需要说明的是,向目标补光灯发送的补光指令可以是多个,即向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后,接收摄像头发送的图像,并判断图像的亮度参数是否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若符合,则可以停止向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若不符合,则仍需要向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直至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的亮度参数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n[0078] 另外,发送的补光指令中可以包括补光量级,不同的补光量级表示补光灯的亮度不同,补光量级越高补光灯的亮度也相应地越高。因此,发送的多个补光灯中的补光量级可以依次递增,且增幅可以为固定值。例如:\n[0079] 补光指令1:补光量级为第一级;\n[0080] 补光指令2:补光量级为第二级;\n[0081] 补光指令3:补光量级为第三级;\n[0082] ……\n[0083] 补光指令N:补光量级为第N级;\n[0084] 补光指令执行规则:\n[0085] 第i次图像的亮度不符合亮度参数标准,则执行指令i+1(i<=N-1)直至亮度不符合亮度参数标准(补光量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n[0086]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可以在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的亮度不符合预设亮度标准的情况下,点亮摄像头周围的补光灯,以提高图像的亮度。\n[0087] 经过上述调整后,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中的目标对象的姿态符合姿态要求,且图像的亮度也符合亮度要求。因此,可以将该图像上传至服务器,以使服务器进行后续处理。\n例如,服务器将该图像与预存的图像进行图像比对,以对图像中的目标对象进行识别。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并期望服务器的其他各种后续处理,而不脱离本申请的保护范围。\n[0088] 上述各个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中,步骤S104中微调指令的生成方式可以具体包括如下步骤A1~步骤A6。\n[0089] 步骤A1:依据左右侧转角度计算公式α=|α1-α2|,计算左右侧转角度α。\n[0090] 其中,α1及α2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091] 及\n[0092] 其中,m1、m2及m3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093] 及\n[0094] 其中,(x,y)、(x1,y1)、(x2,y2)及(x3,y3)分别为目标对象的第一预设位置点、第二预设位置点、第三预设位置点及第四预设位置点分别在图像中的坐标。\n[0095] 以目标对象为人脸为例说明,第一预设位置点可以为左眼瞳孔,第二预设位置点可以为右眼瞳孔,第三预设位置点可以为鼻尖,第四预设位置点可以为右眉心。\n[0096] 可选地,获得以上各个预设位置点的坐标的方法可以是ASM(Activy Shape Model)算法。\n[0097] 步骤A2:依据上下俯仰角度计算公式 计算上下俯仰角度β。\n[0098] 其中,m4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099]\n[0100] 在获得左右侧转角度α后,将左右侧转角度α与预设角度常数N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执行步骤A3或者步骤A4,以将摄像头水平移动及水平转动。\n[0101] 在获得上下俯仰角度β后,将上下俯仰角度β与预设角度常数N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执行步骤A5或者步骤A6,以将摄像头垂直移动及垂直转动。\n[0102] 步骤A3:若左右侧转角度α≥N,生成水平向左移动|DFC tanα|且向右旋转α度的微调指令;其中,N为预设常数。\n[0103] 步骤A4:若左右侧转角度α≤-N,生成水平向右移动|DFC tanα|且向左旋转α度的微调指令。\n[0104] 步骤A5:若上下俯仰角度β≥N,生成垂直向上移动|DFC tanβ|且向下旋转β度的微调指令。\n[0105] 步骤A6:若上下俯仰角度β≤-N,生成垂直向下移动|DFC tanβ|且向上旋转β度的微调指令。\n[0106] 其中,DFC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107]\n[0108] 其中,k为摄像头的性质参数;d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在图像上的距离;D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实际距离;m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中心与目标对象的第五预设位置点在图像上的距离;M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中心与目标对象的第五预设位置点的实际距离。\n[0109] 为人脸为例进行说明,第一预设位置点为左眼瞳孔,第二预设位置点为右眼瞳孔,第五预设位置点为嘴唇,则d为双眼在图像上的距离,D为双眼的实际距离,m为双眼连线的中心点到嘴唇中心在图像上的距离,M为双眼连线的中心到嘴唇中心的实际距离。\n[0110] 当然,若左右侧转角度|α|<5且上下俯仰角度|β|<5,则不需要生成微调指令,直接将图像作为后续处理的目标图像。另外,可以理解的是,步骤A3~步骤A6中的比较结果可以表示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不符合姿态参数标准。再者,为了便于理解,本申请提供了摄像头的一种微调过程的几何示意图,具体如图5所示。\n[0111] 按照上述方式生成微调指令后,将微调指令发送至摄像头,使得摄像头在移动及转动的微调后,可以采集到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的图像。\n[0112] 以下对本申请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及金融设备终端进行介绍,需要说明的是,下文有关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及金融设备终端的说明可以参见上文提供的摄像头的控制方法,以下并不赘述。\n[0113] 与上述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1相对应,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1。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可以具体包括:对象检测模块601、搜索指令发送模块602、姿态确定模块603及微调指令发送模块604。其中:\n[0114] 对象检测模块601,用于检测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若未包含,则触发搜索指令发送模块;\n[0115] 搜索指令发送模块602,用于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进行第一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第一转动中的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n[0116] 姿态确定模块603,用于确定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n[0117] 微调指令发送模块604,用于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进行第二转动的微调指令,直至第二转动中的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其中,第二转动包括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以及垂直或水平方向上的移动。\n[0118] 由以上的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本实施例中,对象检测模块601可以接收摄像头发送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检测,若在图像中未检测到目标对象,则搜索指令发送模块602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的搜索指令,直至在摄像头发送的图像中检测到目标对象,然后姿态确定模块603获取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若该姿态参数不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则微调指令发送模块604向摄像头发送控制摄像头转动及移动的微调指令,直至图像中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可见,本实施例可以对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进行检测,即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目标对象以及该目标对象的姿态是否符合图像处理要求,并在检测不成功时,对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进行调整,以使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满足上述要求。\n[0119] 与上述摄像头的控制方法实施例2相对应,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2。本实施例用于控制的摄像头的周围设置有若干补光灯。\n[0120] 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在上述摄像头的控制装置实施例1的基础上,还可以包括:图像亮度确定模块605及补光指令发送模块606。\n[0121] 图像亮度确定模块605,用于确定目标对象的姿态参数符合预设姿态参数标准的图像的亮度参数;\n[0122] 补光指令发送模块606,用于若亮度参数未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则向若干补光灯中的目标补光灯发送补光指令,直至摄像头发送的图像的亮度参数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n[0123] 另外,上述摄像头的控制装置还可以包括:图像上传模块。其中:\n[0124] 图像上传模块,用于将亮度参数符合预设亮度参数标准的图像上传至服务器。\n[0125] 在实际应用中,上述搜索指令发送模块602向摄像头发送的各个搜索指令中包括垂直转动角度,且各个垂直转动角度依次递增,增幅为固定值。\n[0126] 上述微调指令发送模块604生成微调指令的方式具体为:\n[0127] 依据左右侧转角度计算公式α=|α1-α2|,计算左右侧转角度α;\n[0128] 其中,α1及α2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129] 及\n[0130] 其中,m1、m2及m3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131] 及\n[0132] 其中,(x,y)、(x1,y1)、(x2,y2)及(x3,y3)分别为目标对象的第一预设位置点、第二预设位置点、第三预设位置点及第四预设位置点分别在图像中的坐标;\n[0133] 依据上下俯仰角度计算公式 计算上下俯仰角度β;\n[0134] 其中,m4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135]\n[0136] 若左右侧转角度α≥N,生成水平向左移动|DFC tanα|且向右旋转α度的微调指令;\n其中,N为预设常数;\n[0137] 若左右侧转角度α≤-N,生成水平向右移动|DFC tanα|且向左旋转α度的微调指令;\n[0138] 若上下俯仰角度β≥N,生成垂直向上移动|DFC tanβ|且向下旋转β度的微调指令;\n[0139] 若上下俯仰角度β≤-N,生成垂直向下移动|DFC tanβ|且向上旋转β度的微调指令;\n[0140] 其中,DFC的获得方式分别为:\n[0141]\n[0142] 其中,d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在图像上的距离;D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实际距离;m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中心与目标对象的第五预设位置点在图像上的距离;M为第一预设位置点与第二预设位置点的中心与目标对象的第五预设位置点的实际距离。\n[0143] 另外,目标对象在图像中占据多个图像区域,各个图像区域分别与若干补光灯对应;相应地,补光指令发送模块606在若干补光灯中确定目标补光灯的步骤包括:\n[0144] 分别确定目标对象的每个图像区域的区域亮度参数;\n[0145] 将区域亮度参数低于预设亮度参数的图像区域所对应的补光灯确定为目标补光灯。\n[0146] 另外,补光指令发送模块606向目标补光灯发送的各个补光指令中包括补光量级,且各个补光量级依次递增,增幅为固定值。\n[0147] 另外,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金融设备终端,包括:摄像头以及上述任意一种摄像头的控制装置。\n[0148]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n[0149]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上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n[0150]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n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申请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法律信息
- 2019-05-14
- 2016-06-0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N 5/232
专利申请号: 201511034588.3
申请日: 2015.12.31
- 2016-05-04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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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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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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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暂无 |
199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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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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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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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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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