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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雾化设备

实用新型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821513793.7
  • IPC分类号:B05B7/04B05B12/08A61H33/12
  • 申请日期:
    2018-09-14
  • 申请人:
    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雾化设备
申请号CN201821513793.7申请日期2018-09-14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05B7/04IPC分类号B05B7/04;B05B12/08;A61H33/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工业园区江场三路1***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伟敏;沈艳超;陈飞翔
代理机构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张玮佳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卫浴设备,特别涉及一种雾化设备,包括:水箱,与水源连接,用于盛放水;出雾管,与水箱连接;雾化装置,设置于水箱内,雾化装置用于将水箱内的水雾化成水雾;其中,出雾管用于排出水箱内的水,或用于在水箱内的水位低于预设液位时,排出经雾化装置雾化的水雾,预设最高水位低于出雾管与水箱连接的入口。由于出雾管能够排出水箱中的水,或者排出经雾化装置雾化的水雾,因此,该雾化设备即可以当水龙头用,也可以当雾化机构使用,也就是说,雾化设备兼具雾化机构和水龙头的功能,从而能够提高浴缸周边的空间利用率,而且也会使整个浴室更为简洁,而且将雾化机构与水龙头结合在一起后,能够降低整个雾化设备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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