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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式云台相机和无人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955924.1
  • IPC分类号:B64D47/08;B64C39/02
  • 申请日期:
    2015-12-17
  •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体式云台相机和无人机
申请号CN201510955924.1申请日期2015-12-17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3-30公开/公告号CN10543849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64D47/08IPC分类号B;6;4;D;4;7;/;0;8;;;B;6;4;C;3;9;/;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伍沧浪;黄玉宇;张堂政;戴永茂;蔡炜;叶华林;杨容涛;黄达军
代理机构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林祥
摘要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一体式云台相机和无人机,该一体式云台相机可以包括:云台结构,所述云台结构中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用于驱动所述云台结构的姿态变化;相机结构,所述相机结构的壳体采用非金属材料。通过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可以对一体式云台相机进行重量减小和结构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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