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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解锁电视开发者模式的方法、系统及可读存储介质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910155512.8
  • IPC分类号:H04N21/443H04N21/6334G06F21/74G06F21/33
  • 申请日期:
    2019-03-01
  • 申请人:
    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解锁电视开发者模式的方法、系统及可读存储介质
申请号CN201910155512.8申请日期2019-03-01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9-08公开/公告号CN11164187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43IPC分类号H04N21/443;H04N21/6334;G06F21/74;G06F21/33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罗康;罗科峰;林舜大
代理机构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王永文;刘文求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解锁电视开发者模式的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用于在保证智能电视软件系统的安全性的同时为开发者进入开发者模式进行软件调试开发提供方便。系统根据申请者的证书申请信息采用RSA签名技术加密,秘钥使用OpenSSL生成,然后再经过base64编码,获得加密证书文件;智能电视连网后对加密证书文件进行解码、解密后获取加密证书文件的明文信息,将证书文件的明文信息与智能电视终端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匹配的,则授予申请者解锁电视开发者模式的权限,否则拒绝。由于加密证书文件规定了授予权限的时间和期限,很好地保证了智能电视软件系统的安全,也为需要使用开发者模式的人员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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