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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燃气用户收费单据自动核对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409529.4
  • IPC分类号:G06F17/30;G06Q50/06
  • 申请日期:
    2013-09-11
  • 申请人: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燃气用户收费单据自动核对系统
申请号CN201310409529.4申请日期2013-09-11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3-18公开/公告号CN10442432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7/30IPC分类号G;0;6;F;1;7;/;3;0;;;G;0;6;Q;5;0;/;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韩金丽;雷岩;赵国辉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燃气用户收费单据自动核对系统,属于信息处理技术领域。核对系统包括通过网络连接的燃气收费输入系统、银行收费系统和燃气收费与银行收费配对系统,燃气收费输入系统设置有以人工形式输入月份、用气量的输入模块;银行收费系统设置有以人工形式输入收费单据号的输入模块,同时,银行收费系统还共享燃气收费输入系统中输入模块的数据;燃气收费与银行收费配对系统设置有收费单据号与燃气收费配对的配对模块。本发明解决了人工核对燃气用户收费单据的弊端,节省劳动时间,提升了核对效率,确保不会错误的重发催缴通知。并能通过收费单据号核对和查询以往的缴费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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