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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唐突的视频广告内容的方法、装置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80104915.X
  • IPC分类号:G06Q30/00;H04N7/24
  • 申请日期:
    2008-02-11
  • 申请人: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提供不唐突的视频广告内容的方法、装置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申请号CN200880104915.X申请日期2008-02-11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0-08-04公开/公告号CN10179653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Q30/00IPC分类号G;0;6;Q;3;0;/;0;0;;;H;0;4;N;7;/;2;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索尼爱立信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瑞典隆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索尼爱立信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索尼爱立信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发明人斯滕·哈坎·米诺尔
代理机构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李辉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视频图像序列期间发布广告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示观众注意与视频图像序列中显示的物品相关联的可用视频广告内容。响应于对观众的提示,在视频图像序列期间接收对于物品的观众选择,并且检测视频图像序列的结束。响应于接收到观众选择,在视频图像序列结束之后显示视频广告内容,从而不打断对视频图像序列的观看。还讨论了相关的装置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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