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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张力腿平台分段建造的液压支柱胎架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10591769.9
  • IPC分类号:B66F3/30;F15B11/16;B63B9/06
  • 申请日期:
    2017-07-19
  • 申请人: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张力腿平台分段建造的液压支柱胎架
申请号CN201710591769.9申请日期2017-07-19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11-24公开/公告号CN10738141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66F3/30IPC分类号B;6;6;F;3;/;3;0;;;F;1;5;B;1;1;/;1;6;;;B;6;3;B;9;/;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一江;尹汉军;高静坤;王火平;杨亮;原庆东;袁洪涛;范志锋;李春辉
代理机构深圳市瑞方达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张约宗;张秋红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张力腿平台分段建造的液压支柱胎架,其包括底座、安装在底座上的立柱、以及套设在立柱顶部且可拆卸的顶部撑头;所述立柱包括中空的柱体以及位于所述柱体内的升降支柱;所述升降支柱的长度比所述中空的柱体的长度短,所述升降支柱的上端可顶住所述顶部撑头以驱动其升降,所述升降支柱的底部到所述底座之间的中空结构形成可连接液压系统以实现高度调节的液压油腔。本发明的取消了先前螺旋式支撑头结构,改为在安装在底座上立柱的顶部套设可拆卸的顶部撑头,方便了顶部撑头的安装,避免安装或拆卸该顶部撑头时浪费时间,通过液压驱动升降支柱顶住顶部撑头进行升降,实现了胎架高度的无极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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