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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移动广告安全警示箱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20426377.4
  • IPC分类号:G09F15/02;G09F13/16
  • 申请日期:
    2013-07-17
  • 申请人:
    崔利缘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可移动广告安全警示箱
申请号CN201320426377.4申请日期2013-07-1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9F15/02IPC分类号G;0;9;F;1;5;/;0;2;;;G;0;9;F;1;3;/;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崔利缘申请人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洪河屯乡东北街村府前路14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崔利缘当前权利人崔利缘
发明人崔利缘
代理机构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张仲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移动广告安全警示箱,包括底盘以及设于底盘上的骨架,所述骨架呈楔体型,侧面轮廓为三角形,所述骨架正面设有广告展示框,所述骨架顶部设有反光警示棒。该实用新型的可移动广告安全警示箱,结构设计合理,功能多样,警示效果佳,其用于提醒出入行人注意安全以及警示出入车辆减速慢行,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率,并具有广告功能,具有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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