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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2)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30437921.4
  • LOC分类号:10-01
  • 申请日期:
    2016-08-29
  • 申请人: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闹钟(2)
申请号CN201630437921.4申请日期2016-08-2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LOC分类号10-0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小强
代理机构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人王桂名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闹钟(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计时和定时。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两者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故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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