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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中继器以及光纤通信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80001547.2
  • IPC分类号:G02F1/35;H01S3/30;H04B10/02;H04B10/16;H04B10/17;H04B10/18
  • 申请日期:
    2005-06-17
  • 申请人:
    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线性中继器以及光纤通信系统
申请号CN200580001547.2申请日期2005-06-1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1-31公开/公告号CN190653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2F1/35IPC分类号G;0;2;F;1;/;3;5;;;H;0;1;S;3;/;3;0;;;H;0;4;B;1;0;/;0;2;;;H;0;4;B;1;0;/;1;6;;;H;0;4;B;1;0;/;1;7;;;H;0;4;B;1;0;/;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
发明人增田浩次;佐藤宪史;宫本裕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浦柏明;刘宗杰
摘要
实现一种使用了前方激发DRA的线性中继器和光纤通信系统,所述前方激发DRA能够使用最长用的、FBG激发光源和光纤激光器等激发光源。该光纤通信系统具有:作为放大信号光的拉曼放大增益介质的石英光纤;输出激发光的激发光源,该激发光沿和上述信号光相同的方向在上述石英光纤中共同传播;在上述石英光纤和上述激发光源之间设置的上述信号光和上述激发光的合波器,上述合波器包括:入射具有比上述石英光纤的零色散波长长的波长的信号光,并对该信号光和从上述激发光源射出的激发光进行合波的装置,上述激发光源具有射出激发光的装置,该激发光与上述信号光的波长相比,处于频率差为13.7THz~30THz的低频率侧的短波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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