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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票据信息安全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095127.1
  • IPC分类号:G06Q50/00
  • 申请日期:
    2013-03-25
  • 申请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票据信息安全保护方法
申请号CN201310095127.1申请日期2013-03-25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6-12公开/公告号CN10315067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Q50/00IPC分类号G;0;6;Q;5;0;/;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当前权利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郭晓霞;王磊;席岩;沈阳;郭沛宇;张乃光
代理机构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票据信息安全保护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取数字证书;发出出票请求;形成票据安全码和票据索引码;出票;发售和验证票据;验票入场;抽样验证;放映记录采集;发送采集数据;分析采集数据。本发明将携带各种票据信息编码和票据信息数字签名的票据安全码以二维码的方式打印在纸质票上,在入场验票时可通过扫码的方式验证该票据的合法性。观众还可以通过票据索引码登陆网站、或通过发短信等方式验证票据的合法性。由于票据信息签名和在影院端的安全认证,可以有效的防止影院自制票券入场、票面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超越合同范围异地放映、同场次同座位多次出票、双售票系统运行等不良行为,有效保护影片制作、流通和放映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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