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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光学显微镜阅片口鼻防护罩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120151683.6
  • IPC分类号:A41D13/11;A41D31/04;A41D31/18;A62B18/02;A62B18/08
  • 申请日期:
    2021-01-20
  • 申请人:
    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光学显微镜阅片口鼻防护罩
申请号CN202120151683.6申请日期2021-01-2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41D13/11IPC分类号A;4;1;D;1;3;/;1;1;;;A;4;1;D;3;1;/;0;4;;;A;4;1;D;3;1;/;1;8;;;A;6;2;B;1;8;/;0;2;;;A;6;2;B;1;8;/;0;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愚园路78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当前权利人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发明人杨安强;付锦艳;王小捷;徐锦屏
代理机构无锡派尔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杨立秋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光学显微镜阅片口鼻防护罩,涉及光学显微镜阅片口鼻防护罩相关技术领域,包括防护罩本体,防护罩本体表面对称安装有用于固定防护罩本体的固定机构,防护罩本体表面设置有对有害气体和有害微小颗粒进行吸附的吸附机构,通过以上各装置之间的配合使用,通过防护罩本体表面设置的吸附机构可以对进入口罩表面的有害气体以及有害微小颗粒进行吸附,防止有害气体和有害微小颗粒进入医护人员的身体内部,同时吸附机构采用可拆卸式的连接,可以对吸附机构内的吸附装置进行更换,使得吸附机构保持有效性,通过固定机构可以将防护罩本体固定在光学显微镜表面,不会对医护人员的耳朵造成不适感,减少了长期佩戴口罩造成的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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